注意!郑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严禁这些情况

09.04.2019  13:51

近期,市教育局不断接到家长举报,部分社会培训机构以与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相挂钩为名,违规举行变相考试,扰乱了招生秩序,引起了学生和家长焦虑,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净化招生环境,保证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就郑州市2019年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再次重申如下。

1: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在市、县(市、区)中招办的领导和管理下统一进行,各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招生程序和时间节点,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提前开展招生宣传、报名、录取等招生环节的任何工作。

2:严禁学校在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招生方式以外,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招生。

3: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测试和面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测试和面试结果。

4:严禁学校提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综合素质报告手册等材料;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小学为民办初中学校提供生源信息。

5:严禁学校在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前擅自组织“校园开放日”、 委托培训机构组织“招生面谈说明会”等各类活动变相提前招生;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提前与学生(家长)签订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录取协议或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

6: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与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挂钩为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严禁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不得与学校联合招生,不得发布扰乱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信息。

7:严禁社会培训机构在小学正常教学时间开展校外培训工作。

8: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要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管理的要求,遵循“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切实加强对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督与管理。各民办 初中学校、社会培训机构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自觉规范招生、培训行为,共同维护招生秩序。对违反招生纪律的民办初中学校,依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核减该校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同时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社会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纳入信用黑名单。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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