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海

30.06.2014  10:21

刘德海(1907年—2000年),男,商城县河凤桥乡赵棚村人。1929年参加商城起义。之后,负责农民协会的土地分配工作。193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参与组织五区三乡农民暴动。成功后,当选赤卫队队长兼土地委员。一天夜里,由于叛徒出卖,刘德海被反动民团抓走。民团头子施尽酷刑,要他交出共产党员的名单。他坚决地回答:“我不知道!”敌人又把他父亲抓去拷打,但丝毫没有动摇他的意志。后来,其父被释放后四处求亲串友,才将他保释出狱。出狱后的当晚,他就找到了党组织。第二天,他根据党的指示着手组织乡苏维埃常备队。这支队伍多次打退反动民团的进攻。

1931年,中国工农红军商城固始独立团途经回龙集,刘德海带领自己的常备队参加了红军。不久地主还乡团卷土重来,抄了刘德海的家,杀害了他的父亲和哥哥。1932年后,刘德海任红二十五军班长、排长、连长、营长、团特派员。身经大小数百次战斗。在攻打七里坪时,部队已多日断粮,作为营长的刘德海一天也只有一碗野菜汤,挖工事时,昏倒了两次。但敌人一冲上来,他就光着膀子同敌人拚刺刀。就这样同敌人恶战了整整43天。长征途中,因  “肃反”扩大化,刘德海被打成  “第三党”。在全团的公审大会上,他被押上了审判台,宣判了死刑。但台下战士突然大哗,喊声、哭声连成一片,要求不能杀害刘营长。战士们走上台说了三条理由:刘营长带我们打仗没有打过败仗;他平时没有打骂过我们;他有马,但经常给我们伤病员骑。后来,师长站起来宣布免于死刑,由营长降为炊事员,罚3个月的苦工。但这3个月的苦工他一直干了两年多。长征路上,他是背着一口大锅,走到陕北的。1935年10月毛泽东率领的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很快解决了红二十五军肃反扩大化问题,恢复了刘德海的党籍和职务。此后,他作为十五军团特派员参加了直罗镇战斗和东征西征作战。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四旅保卫科科长,冀鲁豫军区保卫部部长,鲁西北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参加了平型关战斗和冀鲁豫根据地的抗日武装斗争。

解放战争时期,任冀鲁豫军区鲁西南军分区司令员,冀鲁豫军区后勤部政治委员,平原军区参谋长。参加了定陶战役、开封战役和淮海战役。之后参与平原省的筹建、发展,及撤销后的善后工作,并为金钟烟厂的建成投产作出了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入北京军区文化学校学习,后任该校校长。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62年9月调任国防部第十研究院副院长。1965年,中央军委决定各研究院与各地工业部门合并,调任驻第四机械工业部中共中央监察组组长。不久任国防科委第十四研究院筹备组组长、院长。“文化大革命”中,刘德海被打成“叛徒”、“走资派”,下放到河南省新乡“五七”干校劳动改造,多次遭受批斗。1977年,中央军委决定研究院同工业部第二次合作,刘德海任电子工业部第十四研究院院长。为恢复、加强和发展电子基础研究,做出了贡献。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2000年11月14日病逝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