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0223亿亩

28.12.2017  02:07

 

      2017年,我省按照统筹兼顾、保护优先、实事求是、合理布局的原则,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后的基本农田面积为1.0223亿亩,超出上级下达的目标17.21万亩,划定工作全国领先,有力保护了优质耕地,为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打牢了基础。

      通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我省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生态建设方面的成效更为显著。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将近年来通过高标准农田整治后的耕地、城市周边和交通沿线优质耕地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夯实了粮食生产基础;保障了发展空间,将城市主要发展方向上的基本农田、米字形高铁和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占用的基本农田全部调出,有力保障了全省2020年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空间;促进了生态建设,通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使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与河流、湖泊、山体、绿化带等共同形成城市生态边界,有力保护了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