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拟层层分包新处罚标准 工程规模越大罚越重

29.06.2016  13:02

  6月28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审议《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二次审议稿)。与第一次审议时相比,该条例草案对建筑工程层层分包的行为制定了更为合理的处罚措施:按照工程合同额一定比例罚款。也就是说,工程建设花钱越多,对“层层分包”行为的罚款额度就越大。□东方今报记者 刘长征

  另行分包罚款额可能突破20万

  4月22日,该条例草案第一次审议时,曾有这样的内容:禁止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禁止建设单位将工程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等行为。对于有上述行为的发包单位,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次二次审议稿中,对于“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行为,拟定的罚款标准仍是“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但对“另行发包”的行为,改变了罚则。

  如果工程建设单位有“另行发包”的行为,根据新内容,建设单位将面临“工程合同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对此类行为的处罚额度将和工程合同款挂钩。如果合同款总价超过2000万元,那么罚款将超过20万元,而且该罚则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