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政策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

12.11.2015  01:37

郑州台记者卢静报道 :

  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工作,今天,省教育厅出台政策,对我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行为进行了明确,入学未满一学期的、由国际班转入普通班等情况严禁转学。

  根据规定,学生应当依据报考志愿和中招录取结果,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因户口迁移、父母工作变动以及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可申请转学。省教育厅明确入学未满一学期的(转出省外的除外);进入毕业年级的;国际班转入普通班的;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省辖市市区或同一县(市)的;应予退学的;以及其他无正当理由的学生是不允许转学的。

  省教育厅要求,普通高中学校对转学的政策、程序、结果进行公开;对拟转学学生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通过学校网站等载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于本政策出台前各学校接收的不符合转学条件、仍然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属于2013级的,应允许学生自愿选择在现就读学校继续学习或回学籍所在学校学习,但学生必须回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属于2014级、2015级的,也应允许学生自愿选择在现就读学校继续学习或回学籍所在学校学习,但学生必须回学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报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