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实施意见

09.08.2017  16:34

日前,省政府出台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实施意见,旨在充分把握我省利用外资的优势和机遇,采取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和工作举措,保持我省吸收外资的信心和定力,努力使我省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构建内陆开放高地。这是新时期以来我省首次全面、系统扩大利用外资的指导性文件。

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24条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举措。在扩大开放领域上,提出要贯彻国家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取消或降低先进制造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科技研发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在优化外资营商环境上,提出了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健全外资企业服务体系等措施。实施意见明确,以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为引领,完善配套功能,积极先行先试,促进航空港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贸区和各类开发区等载体平台利用外资取得突破。实施意见同时明确了对外资企业的用地、融资、人才、境外发债等具体扶持举措,支持各地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吸引外资优惠政策。

 

(联系人:省发改委外资处牛晓华,69691141,13526505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