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出台《意见》推动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16.01.2015  12:48

      本报讯    记者王钰报道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建成800个油茶、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重点县,建立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示范基地,木本油料种植面积从现有的1.2亿亩发展到2亿亩,年产木本食用油150万吨左右。

  《意见》指出,木本油料产业是我国的传统产业,也是提供健康优质食用植物油的重要来源。近年来,我国食用植物油消费量持续增长,需求缺口不断扩大,对外依存度明显上升,食用植物油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意见》明确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即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突出区域特色;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扶持,促进适度规模发展,提高集约经营水平;坚持依靠科技,积极推广优良品种和新技术,努力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坚持适地适树,稳步推进,充分利用宜林地、盐碱地、沙荒地,不占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坚持创新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将企业和农民利益联结在一起,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坚持多元发展,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经营秩序,确保产品安全。

  《意见》指出,要优化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布局。继续组织实施好《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各级林业部门要组织开展核桃、油用牡丹、长柄扁桃等木本油料树种资源普查工作,分树种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要把发展木本油料产业与国家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地方林业重点工程紧密结合,因地制宜扩大木本油料种植面积。要加强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建设。抓好木本油料树种良种选育及品种审(认)定,积极推进良种基地、定点苗木生产基地建设;全面推行优良品种,积极推广先进适用造林技术,新建一批高产、稳产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对现有低产林进行抚育、更新和改造。要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跨地区经营、产供销一体化的木本食用油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在主产区建立原料林基地和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发展“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农民开展标准化和专业化种植;鼓励木本油料林立体种植和综合开发,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加强木本油料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要健全木本油料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市场需求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产销衔接;制定木本油料各项生产标准,完善油脂产品和相关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方法;规范木本食用油包装标识管理,建立木本食用油质量认证体系。要加强市场监管和消费引导。加强对木本食用油各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送检、抽检、公示和责任追溯制度;加强木本食用油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倡导消费者合理、科学用油。

      《意见》要求,要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农民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落实产油大县奖补政策,对具备条件的农村贫困地区,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木本油料产业扶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大力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森林保险要逐步覆盖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支持科技研发和推广,进一步扶持木本油料良种选育、丰产栽培技术研究,支持引进优良种质资源,将木本油料采集、烘干、加工及综合利用列入国家科技创新开发项目给予重点扶持,积极研发相关机械设备;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木本油料科技推广。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把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国家林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