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神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8.09.2015  15:01
  省委九届十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对我省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总动员和总体安排,这是我省当前及今后相当长时期重点推进的重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的政治责任,凝神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
  
  要把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就必须在“全”字上下功夫,做到立体式、全方位、常态化,体现全面性、系统性、长期性。在党的建设领域和环节上,要做到“全覆盖”。要把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各项建设和工作中。在从严治党对象上,要做到“全包含”。从严治党的对象既包括党员个人,又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各级组织要严格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严格履职尽责、落实党建责任。全体共产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组织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在从严治党时间节点上,要做到“全天候”。从严治党在时间上的“全”,就是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既“治”八小时以内,又“治”八小时以外,不留空当,没有例外。
  
  只有始终坚持治党“从严”,党组织才有凝聚力和战斗力,人民才有信仰,民族才有希望,国家才有力量。要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树立党纪严于国法的意识,把严守党的纪律作为心中的戒尺和行为的圭臬,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触底线、不闯红线;既要加强党的实体性制度建设,又要加强党的程序性制度建设,既要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要明确规定违反规定怎么处理,逐步构建起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要使制度约束真正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职务行为的刚性约束,让党的纪律成为名副其实的高压线。
  
  党是由具有共同理想的党员按照一定的组织关系形成的共同体,每一个党员的思想和行为都关系到党的形象。治党,说到底就是让每一个党员在思想上入党爱党、行动上遵纪守法。全面从严治党,要解决思想问题,坚持思想建党,使党员、干部爱党这位“妈妈”、爱人民这些父母、爱国家这个后盾。党的一切执政活动都是由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具体行动构成的,党员领导干部是引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关键少数”。要突出对领导干部思想和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强化对执政行为的治理与约束,加快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用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
  
  近年来,我省从党的建设基本规律出发,提出了以“理想信念教育从严、党内政治生活和纪律从严、干部选用管理从严、基层组织建设从严、整肃改进作风从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严和制度治党从严”的“七个从严”要求。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是党的建设一条基本经验。政治准则和纪律是党的总规范,严明党的纪律、严格规范党内行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从严治吏是管党治党的关键,严格干部的选任、考核、评价和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基层组织和全体党员是党的存续基础和执政依赖,从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管党治党的基础性工作。党风是从严治党的风向标,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切入点。反对腐败是我们党的一贯立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是从严治党的核心体现。制度建设是党建之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各方面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全面贯彻“七个从严”,就要把握要点、统筹推进。要用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党校和行政学院等教育载体,创新教育途径和方法;全面落实省委《关于严肃县级以上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以严格的制度约束规范党内行为;把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干部选任、评价和监督各环节;进一步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双基双治双安”等基层工作经验;既要持之以恒整肃突出问题,又要抓住关键构建长效机制;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重视和加强巡视巡察工作,全面构建权力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以“4+4+2”党建制度体系为基础,探索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结合点,形成切合河南实际的从严治党新格局。
  
  明确检验标准,切实把“七个从严”落到实处。紧密结合我省推进“四个河南”“两项建设”的具体实践,认真分析和研究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过程中出现的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来检验“七个从严”的实际成效;把群众得到实惠、民生问题改善等群众看得见、说得出的变化作为衡量“七个从严”的重要指标;从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行为状态和作风状态观察“七个从严”是否严到份上、管到位上,建立健全党的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党委要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不抓党建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健全党委主体责任体系,围绕党委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建立责任清单,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形成上级带下级、上级促下级、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加大对党委主体责任的问责力度,强化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具体的责任人,敢于唱黑脸,动真碰硬,视情况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分。
  
  纪委要为监督责任落实守好土、尽好责。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履行职责的切入点,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三转”,让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要把查办各类腐败案件放在突出位置,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
  
  党组织书记要把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党组织书记要把党建第一责任作为硬责任;要抓班子带队伍,带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分管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群众诉求,碰到难题敢于触及,遇到矛盾主动解决,想方设法把问题解决在职责范围之内。
  
  党员要履行自己的基本责任。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远大理想,时时刻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知道党员是党的一分子,烙上了“先锋”的标识,应该做到在平常时刻能看得出来、在关键时刻能站得出来、在危险时刻能豁得出来;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要敢于与一切抹黑党的形象、损害党的利益、破坏党的规矩的行为作斗争,切实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与生活各个环节。(作者分别系省社科院党委书记,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