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环卫工凌晨被撞,一块白色泡沫揪出肇事者

10.10.2019  16:39

近日,一辆豫A拉泡沫板的货车,在凌晨时分将一上班途中的环卫工撞成重伤后离开现场。在缺少目击证人和视频监控的情况下,郑州交警三大队民警经过2天的勘察追踪,终于找到肇事车和肇事司机,还原了案发真相。而助民警破案的关键,是一块白色泡沫。

环卫工凌晨骑电动车上班被撞,电动车刹车把夹着一块泡沫

9月24日凌晨4点25分,郑州交警三大队接110指派:嵩山南路一层南向北与南三环交叉口处有一辆电动车被撞,现场有人员受伤。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名身穿环卫工服装的男性躺在地上,人已昏迷,在男子身边倒着一辆两轮电动车,现场并没有发现其它车辆。于是,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兵分两路对案件进行研判分析。

一组民警了解到伤者叫郑某某,系郑州市二七区环卫公司的环卫工人,事故前从家出发骑两轮电动车去上班,现在ICU抢救,医院已经下病危通知书,情况非常危险。因此,民警需要立即与受害人家属联系。而另一组民警则前往事故现场勘查并调取现场周边监控,查找肇事车辆。但经查,现场周边没有监控,这给调查取证增加了很大难度,于是民警转而对现场周边进行走访,可惜的是,因案发时间太早,依然未取得任何线索。

随后,民警又返回事故停车场,再次对郑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进行勘查,发现该电动车正前方车把、仪表盘有碰撞痕迹,损坏严重。而且在左前手刹车闸处夹有一白色泡沫遗留物!

民警初步怀疑电动车应与载有白色泡沫车辆发生碰撞,因为根据白色泡沫所处的位置判断,如果泡沫是原有的,一是影响刹车功能,驾驶人会主动去除;二是随着骑行过程中不断刹车,泡沫也会自行掉落,所以,一定是两车发生碰撞后白色泡沫被碰掉夹在左侧刹车处。

1公里外的路口视频监控里,发现两辆可疑车辆

民警通过与报案人联系了解到,报案人只是从事故现场路过,看到一名男子躺在地上,旁边有一辆两轮电动车,随即报警,没有看到案发经过。

事发后,交警三大队指派案侦中队指导员荆耀东带领事故中队民警王洋、张予明、申百川、魏丽萍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察。

民警从报警时间4点25分向前开始逐条筛查,终于在距现场南约1公里嵩山南路杏贾路口处卡口发现: 2019年09月24日04时06分许和04时10分许,两辆载有白色泡沫板的小型货车通过卡口往事故地点方向行驶。

经询问,发现豫AD2**5号白色江淮轻型普通货车和豫A6X**Z号白色欧令牌轻型普通货车行车路线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吻合。两车分别在24日凌晨将泡沫板拉到荥阳和陇海路西四环的两处建筑工地后。

民警深入工地排查,发现破损泡沫板,案件告破

民警马上领着豫AD2**5货车驾驶员孙某某赶到荥阳的建筑工地,经勘查,孙某某拉的泡沫板完好无损,孙某某的嫌疑排除。

紧接着,民警又带领豫A6X**Z货车驾驶员张某某,到达陇海路西四环东南角处中建华宏施工工地,见到张某某驾驶的豫A6X**Z普通货车9月24日上午送至工地的白色泡沫板,经过与现场两轮电动车刹车车闸上遗留的白色泡沫碎片进行比对,发现泡沫板破损处与两轮电动车遗留碎片吻合,基本确定张某某驾驶的豫A6X**Z号白色欧令牌轻型普通货车,是肇事车辆。

张某某陈述,他送完泡沫板后车辆就停放在新密市曲梁镇没有再使用,随即,民警陪同司机张某某前往新密市曲梁镇停车处将豫A6X**Z号白色欧令牌轻型普通货车查扣。

经初步勘验,在豫A6X**Z号白色欧令牌轻型普通货车左前侧挡板处有疑似碰撞痕迹与电动车损坏位置高度一致。

至此案件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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