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销售净化器公司因涉嫌虚假宣传被立案调查

13.04.2015  16:34

企业“早产”、拉“洋关系”、虚构荣誉、夸大效果、使用绝对化用语,等等。通州工商分局昨天通报,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商品销售企业宣传时存在这5种虚假宣传,共有4家公司因涉嫌虚假宣传被立案调查。

通州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近日检查发现,一家曾因虚假宣传2013年被处罚过的科技公司“恶习不改”,仍在企业网站和宣传单中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宣称自己是中国民(私)营经纪研究会净水行业协会常务会员单位,中央电视台战略合作伙伴等。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所宣称的上述资质和荣誉全部是自己虚构的,先前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保单也已过期,该公司提供的空气净化器检测报告显示,在实验室条件下4小时对甲醛的净化率为90.7%,1小时对苯的净化率为99.7%。该公司的授权委托人称,由于净化器行业竞争激烈,为了能让产品好销售,让顾客更容易接受公司和产品,他们才在宣传中使用了不真实、引人误解的宣传内容。

据通州工商分局介绍,此次对85家销售空气和饮用水净化设备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4家企业涉嫌虚假宣传,其中3家企业的宣传内容涉及夸大净化设备的净化指标问题。目前,通州工商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对4家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经结案一起,其余3起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责任编辑:郭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