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农民致富增收
截至目前,周口市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共12608家,比2014年底的10101增加2507家,增长25%,其中种植业合作社8360家,服务型合作社913家,合作社成员数35万人,成员出资总额57亿元,合作社统一购进生产资料及销售产品总额超过110亿元,辐射带动周边60万户。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258家,合作社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数达1293个,实行标准化生产的合作社822家,15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了“农超对接”,30多家农民合作社参与了“农社对接”,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一支重要力量。
强化宣传培训。我市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把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督导检查,一起考核考评。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大众媒体,先后制作电视讲座80多期,持续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印发宣传资料、简报,采取开辟宣传栏、悬挂横幅、书写标语、送农业法律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进一步强化舆论声势。三是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五五”“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连续举办由涉农部门干部职工参加的普法培训班,定期举办县级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和理事长及财会人员培训班。近年来,我市共举办各级培训班136期,培训干部职工和合作社理事长20650人,收到良好效果。
加强政策扶持。一是帮助合作社建章立制。对有成立合作社意愿的组织和个人,我市选派农业部门业务骨干,帮助建立章程,完善日常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会议制度、盈余分配制度等,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零收费服务。二是搭建服务平台。我市开通“周口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为合作社提供免费的购销信息交流平台,近几年共为389家专业合作社提供信息交流1170次。三是设立专项扶持资金。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从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又增加100万元,设立专业合作社专项发展资金。各县市区也都拿出相应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
注重规范发展。按照“发展与规范并重、规范优先”的原则,重点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入门关”,要求注册的合作社必须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提供必要的材料和文件,杜绝虚假注册;二是把好“运作关”,农业部门重点从建章立制入手,主要围绕合作社的章程、制度、机构、入股、分配、财务等六个环节展开;三是把好“验收关”,严格标准,培育和扶持典型,树立榜样,着重培育一批运作规范、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通过典型引路,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兴办合作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