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农业局采购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村专业测绘项目所需的测绘单位资格要求及技术参数公示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农业局的委托,就其采购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村专业测绘项目所需的测绘单位实施政府采购,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招标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4年11月2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集中采购机构: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0396—8055676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汝南县农业局采购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村专业测绘项目所需的测绘单位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
本次试点村招标范围为留盆镇冯亮村、冯湾村,两个村耕地共约7970亩。
2 、招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具有承担地藉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专业配套齐全,技术力量强。
(3)具有测绘甲级(含地籍测绘)资质(原件)。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原件)。
(5)提供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企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本人社保证明(原件)
(6) 领取招标文件、开标时法人须亲自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承担过下列三项目中的任意壹项(含壹项)以上的工作业绩:
a.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项目;
b.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c.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原件壹份及对应政府采购部门(包含招标代理机构)中标通知书(原件)。
(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9)投标人需提供2名测绘专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证书(原件)。
3 、技术方案
投标人须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进行作业。包括:数据录入、调查表公示、信息更正、工作底图制作打印、勾绘测量、实地测绘核实、公示影像图、勘误修正、建立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宗地附图、影像图、成果图等相关图表的印制、采购驻马店市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并将数据库信息数据导入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驻马店市统一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按国家行业标准统一技术要求,保证信息完整统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文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打印等相关内容
4 、采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资金。
5 、具体参数及质量要求:
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规定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6 、工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任务量及其工作的50%;30日内完成全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及其相关工作。
7 、服务要求:
(1)投标人不得套用其他资质单位证书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数据库及软件系统建成后,一年内负责维护。
(3)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常驻项目现场不少于22天,项目负责人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500元,专业技术人员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200元。违约金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8 、付款方式
(1)2014年底完成工作任务的50%以上的经业主书面认可后拨付总价款60%的资金,全部完工经业主书面认可后支付至总价款的90%。支付款项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2)剩余10%款项待项目通过验收并试用数据库程序6个月无误后支付。
9 、其他要求
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需将项目负责人、测绘专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原件全部交给业主保存,待项目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再如数返回原件。
汝南县农业局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