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块地"改革的长垣样本

23.06.2017  03:12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用报批征收,不用组织征地,就可以直接出让,用地程序大为减少,不仅让农民集体获益明显,企业用地时间成本也大为节约。”6月16日,长垣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俊说,7宗106.37亩就地入市项目,程序简单,企业从用地申请到取得土地使用权大多未超过1个月,不少企业负责人称之为“神速”。

      两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33个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确保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依法进行,探索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为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供支撑。我省长垣县作为全国33个试点之一,负责承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两年多过去了,长垣县试点做了哪些工作?又为全国探索出一些什么好的经验?记者近日为此进行了走访。

 

缘起:改革农村 土地制度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除了开展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兴办乡镇企业以及村民兴建住宅等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如果需要占用集体土地,则必须依法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然后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出让或划拨给用地单位,通过垄断土地市场,政府获得较高的土地收益,而农民只能得到征地补偿和相应安置,在城市急剧扩张过程中,引起较多社会不稳定因素。

      农村土地能否不经过征收,和国有建设用地一样进入市场,直接出让、租赁或者作为股份直接给用地单位,让农民享受经济发展的红利?

      土地制度事关全局,必须审慎推进。党的十八大以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扎实推进。2015年初,试点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高被征地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也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宅基地制度改革,这被业内概括为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工作为期三年,预计将于今年年底结束。

      “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充分体现了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严肃性。根据最初安排,我省长垣县承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探索任务。”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治胜说。

      按照规定,除国家所有的土地,其他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分为乡(镇)、村、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一般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集体建设用地又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工矿仓储、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

 

探索:统一城乡用地市场

      长垣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多少可以入市?2015年5月,长垣县组织9个工作组对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摸底,共核查出农村存量空闲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100余亩。

      底数清楚了,改革如何推进?立足实际情况,长垣县起草了试点实施方案。2015年8月21日,省国土资源厅在长垣县召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会,宣布该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获得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复,试点工作进入具体操作阶段。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长垣县每两周书面报告改革进展情况,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技术专家组给予具体指导。长垣县围绕“谁来入市、哪些地可以入市、怎么入市、收益如何分配、建设城乡统一土地市场”5个核心问题,构建起以入市管理办法为龙头、相关政策文件为拓展的“1+12”政策体系,搭建了与国有土地相衔接的交易平台,形成了城乡统一的用地市场。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入市?长垣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唐汉章说,有三种主要形式,就地入市最为直接,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调整入市,就是把零星的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复垦后,调整置换至建新区入市使用;整治入市,就是通过拆迁改造等整治办法,腾退出经营性建设用地,除安置村民外,再行入市。

      “截至目前,全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共入市地块22宗323.9亩,实现就地入市、调整入市、整治入市三种入市形式全实践,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三种有偿使用方式全尝试,乡、村、组三种集体所有权形式全覆盖,为入市试点提供全域化改革样本。”6月16日,唐汉章说,目前长垣县还有23宗330亩拟入市地块,试点工作全面提质加速。

 

成效:农民共享改革红利

      长垣县驼人医疗器械产业园前期已用国有建设用地190.57亩,后期为集体建设用地37.57亩。后期的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年限50年,出让价格每亩12.9万元,除去县政府收取的调节金,乡农民集体获得收益436.16万元。一厂两制,一个企业拥有两种性质土地,城乡建设用地在这里真正实现了同权同价,让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充分体现和维护。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让农民集体获得更多收益。樊相镇村集体出让的商业用地,与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相比,农民集体每亩多获益7万元左右。佘家镇长东医疗器械项目使用104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民集体获取收益共789.1万元,其中分到农民手中亩均4万元共416万元,剩余373.1万元留归集体,用于村内土地平整、修路、照明和群众的生活补助、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公益事业支出。

      “按照制度设计,村组集体所获得的入市收益,原则上全部用于村组公共基础事业支出,若需分配到群众手中,原则上不超过入市地块所在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多余部分留归村组集体使用。”唐汉章说,这样就可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让农民充分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去年9月开始,长垣县又承担起统筹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任务,征地补偿安置也从一次性保障变为长久保障。“我们村的土地被征收后,政府不仅按标准给了我们征地补偿款,每人还给10平方米临街商铺;对于完全失地的家庭,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生活保障金,有了基本的稳定收入,大家就安心了。”长垣县蒲西街道办事处崔庄村74岁的党支部书记张英杰说。

      今年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即将结束,我省目前已经着手总结试点经验。“一定要把试点地区生动的改革实践,认真总结好,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一套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成果和经验。”陈治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