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农机局坚持“三个结合”严把购机核查关

24.08.2015  23:17


近日来,新县农机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通过登录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先后受理补贴对象344户、各类补贴机具1044台(套),经过申请、公示、确认、购机四个环节,现已进入核查核实阶段。根据年初农机购置补贴核查方案的要求,按照办理与核查相分离的原则,由局纪检组牵头,农机、财政部门共同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核查小组,坚持“三个结合”,确保国家惠民资金真正惠及群众。

一是坚持重点必查与全面抽查相结合。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凡40马力以上大中型农业机械或享受补贴额度在2000元以上农户的为必查对象,除发机时必须有购机办人员到场并合影确认外,在核查时,核查人员必须现场逐台核实,并喷上核查标记,切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对40马力以下的小型机械,按照就近、便民的原则进行抽查,抽查机械与必查机械按相同标准进行核实。

二是坚持现场核查与电话抽查相结合。按照总体核查率达到购机总户数40%以上的要求,核查小组现场核查户数至少要占到总户数的30%,核查完毕后,形成详实的核查报告,经核查组全体成员签字后,提交局班子会审定;同时,局办公室安排专人,按照总购机户数10%的比例进行电话随机抽查,重点抽查补贴资金是否发放到农户手中,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额度进行补贴等内容,有效防止骗补和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

三是坚持集中核查与平时随机抽查相结合。为加快补贴资金兑现的进度,该局除分批次分阶段组织专门的核查小组进行集中核查以外,局机关及购机办工作人员也利用日常下乡调研的机会,随机抽查购机农民补贴资金的兑现情况,了解农户对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产品质量“三包”及售后服务情况的意见建议,以便更好地跟踪管理,提高农机补贴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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