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经理:中国粮食生产的新希望

25.07.2014  12:16
      已到春耕时节,甘肃临泽县平川镇三二村村民桑继军正在田间地头忙碌着指挥拖拉机耕地。与以往不同,他现在的身份是拿月薪的“农场经理”。2010年,临泽县推行土地流转,当地一家叫奥瑞金的种业公司在平川镇三二村承包5300亩土地。就在同一年,桑继军把自己家里的18亩地以每亩1160元的价格流转出去。正当他准备离家外出谋划出路时,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找上门,要把公司承包来的23亩地交给桑继军管理。就这样,一辈子种田的桑继军成了公司的“农场经理”。“土地租金一年有2万多元,公司给的管理费一年也能拿到1.5万元,一年到头净落3万多元,这可比种地好哩!”桑继军掐着指头算账:“种子、化肥全部由公司统一配送,浇水、耕地也是公司掏钱,我就算着时令下种、管护、收田。收获季节用工量大的时候,公司还掏钱雇工,价格、出售这些原来要操心的事都不用我管了。”奥瑞金公司在临泽县承包了1.5万亩土地,这些地被划为大大小小500多个小农场,全部聘请擅长种植制种玉米的农民来经营管理。因为风险归企业承担,当地数百名流转了土地的农民都愿意担任公司的“农场经理”。
 
  “农场经理”的出现,并不简单地是世世代代农民身份的改变,而是意味着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深度变革,这一变革带来了我国粮食生产的新希望。
 
  我国的粮食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不是生产的问题,而是流通的问题。根本点在于粮食价格偏低,农民生产粮食的收益低,挫伤了生产积极性。虽然国家自2004年以来开始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近年来年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但是,生产资料价格和劳动力价格的刚性上涨,导致种植粮食的收益依然偏低。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许多农民调整种植结构,种植经济效益好的作物;加上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等因素,出现了大量粮田抛荒的现象。如果单靠一家一户式的传统粮食生产方式,势必造成我国粮食生产的萎缩。“农场经理”出现,这种局面将得以改观。
 
  “农场经理”实现了资本与先进生产力的结合
 
  已经跨入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社会上有着庞大的资本无时无刻不在寻找着投资的方向。党的十八大把发展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作为重中之重。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的一号文件指出:“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
 
  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资本实力虽然雄厚,但是他们中不少是非农业资本,对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并不熟悉。粮食生产的技术性、季节性等因素,是多种社会资本了解甚少甚至不了解的。要让这些资本有效地发挥作用,必须要与粮食生产最活跃的因素、先进的劳动生产力——劳动力相结合。
 
  能够担当“农场经理”的农业生产者,在长年累月的农业生产过程中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劳动经验。依靠世代相袭的传统和不断学习先进科学种田技术,他们成为生产能手。可是,先天不足的是他们承包的耕地太少。同时,也没有多少积累,无法流转、扩大承包耕地面积,更无力加大生产投入。在小规模种植粮食得不到预期利润的情况下,为了养家糊口,他们不得不改种经济效益好的经济作物,或者背井离乡外出务工经商。社会资本进入粮食生产领域,给这些粮食生产能手提供了施展拳脚的舞台。一方面可将自己的承包地流转出去,获得流转费用,另一方面又可以承包社会资本提供的更多耕地管理,获得薪金。在不改变职业的情况下,驾轻就熟地从事粮食生产,获得比过去多得多的报酬,何乐而不为?
 
  “农场经理”实现了资本与当地“水土”的对接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道,在资本主义社会“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我国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万能的资本”不可能为所欲为,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内行动。因此,像资本进入其它领域一样,社会资本进入粮食生产领域也有一个“水土不服”的问题。
 
  “农场经理”是资本与当地生产者联系的桥梁。社会资本找到了“农场经理”,就等于找到了敲开粮食生产的“金钥匙”。如果社会资本进入某个地区,在不熟悉当地情况时,贸然从外地聘请人员来从事粮食生产,也许能够获得初步的成功。但是,这种成功的可能性很小。由于地理、气候、水文等生产基本要素各不相同,即使用最先进的生产方法,也不一定得到同样的生产效益。这就要有当地的“向导”,靠他们来适应当地的“水土”。而这样的“向导”,就是当地的“农场经理”。
 
  “农场经理”是资本扩张的基石。不同于经济作物生产,粮食生产的效益很大程度上要靠集约化、规模化。社会资本初期进入粮食生产领域时不可能有很大规模,待经过尝试达到一定程度时,就需要扩大规模,而扩大规模首要的就是流转耕地。流转耕地需要资本支撑,但仅有资本支撑仍然不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到不法商人伤害的农民,对社会资本产生了极大的“防御性”。即使社会资本说得天花乱坠,农民也不一定将耕地流转给他们。这就要土生土长的农民“现身说法”,而“农场经理”是不二人选。
 
  “农场经理”实现了多方互利共赢
 
  人口众多、耕地有限、人均资源占有量低的中国,要实现粮食生产的稳定、持续发展,保证95%的粮食国内自给,是摆在中国决策者面前一道十分艰难的课题。在当今世界尚有10多亿人食不果腹、粮食市场被少数几个大国垄断的格局下,解决13亿多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尤为迫切。
 
  党的十八大指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农场经理”的出现,体现了党的十八大精神。这是粮食生产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方面,实现了多方面的互利共赢。
 
  从国家层面来讲,既使社会资本充分发挥了作用,又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社会资本在土地、房产等方面的疯狂“炒作”,使地价、房价居高不下,老百姓“望房兴叹”,买不起、住不起房子,还导致物价上涨。在国家的合理引导下,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发展粮食生产,不仅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而且促进了粮食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为国家的粮食安全奠定了基础。
 
  从社会资本来讲,既获得了施展的空间,又有利可图。从党的十八大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可清晰地看出,国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将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过去看似不赚钱的行业将成为投资的“沃土”,粮食生产将成为一个稳当获利的产业。
 
  从农民来讲,既解放了生产力,又促进了收入增长。党的十八大制定的宏伟蓝图是:“确保到二0二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0一0年翻一番”。要达到这一目标,仅靠现有的生产方式,农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实现。“农场经理”的出现,不仅使相当多的农民很快就可以实现收入翻番的目标,而且使所有种粮农民收入翻番的目标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