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信社改制组建工作方案出台 引导社会资本入股 3年全部改组农商行

15.08.2015  09:33

  8月14日,记者从省农信联社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农信社改革,加快建成现代农村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河南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年)》(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印发,3年内将完成农信社全部改制组建农商行的战略任务。

  作为“金融豫军”的重要力量,农信社是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一方主力军。《方案》指出,全面推进县级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是建立现代农村金融企业的客观需要和现实选择,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增强农村发展融资能力、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省至关重要。

  根据《方案》目标,全面加快农信社改制工作步伐,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县级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通过3年努力,推动全省农信社向现代商业银行进军,着力打造一批标杆银行。

  其中,今年底,郑州市区及市郊,巩义市、新密市、尉氏县等60家县级农信社完成改制或达到组建标准。郑州、洛阳城区农信社力争10月底前完成整合组建农商行工作。同时,积极引导郑州、洛阳两市城区农信社在完成改制、具备参与其他农信社改制条件后,通过入股等形式参与包袱较重、难度较大的农信社改制,助推全省农信社改制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为确保改制组建工作质量,《方案》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合规、分类指导”的原则,扎实推进、规范操作,坚持成熟一家、组建一家,严禁“带病挂牌”、“简单翻牌”,着力构建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为联结、以规则为约束的运行机制,积极打造产权关系清晰、股权结构合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现代农村商业银行。

  在改制组建工作重点中,除大力清收不良贷款、做好优质资产置换和置换资产变现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农信社着力完善经营管理机制之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引导和扩大社会资本进入金融业的要求,“积极引进各类合规的社会资本”是个引人注目的亮点。

  《方案》要求,以“立足本地、面向市场,平等参与、公平竞争,主业涉农、资质优良”为原则,引导农信社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培育合格市场主体。一方面,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入股农信社,以吸收社会资本为主,股权流转以优质民营企业为主要受让方,优先吸收认同服务“三农”战略的民营企业参与改革,逐步形成以民营法人股东为主体,具备一定数量主业涉农、治理完善、经营稳健、具备持续增资能力的主要投资人的良好股东结构;另一方面,允许溢价发行股金,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农信社经营情况,科学测算股金规模,切实做实资本。

  《方案》明确指出,严禁私募基金、产业基金、投资公司、政府融资平台、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入股。(记者 杜君 通讯员 骈利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