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门要维护好农民的保险利益

26.02.2016  17:32

  山东省是从2006年开始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十年来,农业保险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农业保险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基本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实现了“企业得发展、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2015年,全省种植业保险承保面积达到1.17亿亩,保费收入15亿元;养殖业承保数量960万头(只),保费收入1.47亿元,各类农业保险共涉及1700多万农户。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理顺管理体制,形成工作合力。2008年,省政府确定将农业保险职能由省金融办转到省农业厅,并建立了由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厅、财政厅、金融办等单位参加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过多年努力,农业保险范围已扩大到全省136个农业县(市、区),实现了全覆盖。

  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水平。随着农业保险工作深入开展,具备农业保险资质的保险机构越来越多,我省由当初的3家增加到了8家。我们对小麦、玉米、棉花传统大宗作物承保机构按市场竞争的办法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市场化运作机制。

  完善保险条款,增强保障能力。按照“便于勘查定损、保护农民利益、提高承保机构积极性”的原则,调整了保险费率,拓宽了保险责任。目前,我省小麦、玉米、棉花保险费率分别是4%、4.3%和6%。据统计,2006至2015年,全省种植业农业保险参保农民累计缴纳保费9.5亿元,因灾获赔32.4亿元,有效降低了农业灾害损失。

  加大扶持力度,增加保险险种。我省陆续支持开展了日光温室、苹果、桃3个特色保险和大蒜、马铃薯、大白菜、大葱、生猪5个价格指数保险。目前,全省农业保险险种已达17个。有些地方在开发高效特色农业险种和商业险种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泰安市专门开展了牛奶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有20家奶牛养殖企业参加,效果很好。

  下一步,我们将尽快落实对产粮大县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持政策,减轻产粮大县的县级财政保费负担;加快修订和完善农业保险条款,适当调整农业保险费率,落实保险责任等。

责任编辑: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