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再次荣获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11.11.2016  18:02

近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公布《关于全省高校201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考核结果的函》(开行豫贷函[2016]4号),国开行河南分行按照有关规定对全省118所高校2015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最后评定优秀高校43所,良好高校36所,合格高校31所。我校再次获得“优秀”等次,被评为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考核优秀单位,这是我校连续5年获此殊荣。

我校为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认真贯彻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奖、贷、助、补、勤、减、免、缓”的学生资助体系,并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作为学生资助的重要和首要手段,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上下大力气,抓住贷款宣传教育、贷后管理和资助育人这三个关口,全面推进贷款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和科学化发展,积极引导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使贷款放得出、收得回、见效益,促进国家助学贷款逐步步入良性循环,实现了资助与育人的双目标。

据统计,2011至2015年我校共有107707人次顺利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达8617.14万元,切实有效地解决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问题,实现了“应贷尽贷”的目标。五年来,我校学生诚信还款,贷款本息违约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取得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零差错、零投诉、超低违约率的好成绩。5年来,国开行河南分行下拨我校2011-2015年到期合同的贷款风险补偿金返还资金共计723.3万元,将此作为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本次助学贷款工作考核优秀不仅是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开行河南分行对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而且对我校继续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具有积极的鼓舞和推动作用。(学工部  齐新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