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政府采购办公桌椅项目询价公告

18.11.2014  13:50

内黄县招管服务中心接受委托,就内黄县卫生监督所所需办公桌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内采购询价(2014)377号

二、招标标的及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及技术要求

数量

交验期

交验地点

1

办公、电脑桌

1、外形尺寸:1400*700*760mm;2、台面厚度:不小于7cm;3、面板采用马来西亚进口E1级高密度板;4、木皮采用进口25丝木皮;5、下架均为1.5cm厚马来西亚E1级密度板;背板有造型,背板厚度为1.5cm马来西亚E1级密度板;抽屉为实木抽屉;6、油漆均为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档聚酯漆,要求硬度,大、耐磨性强;7、五金件均采用正规大厂国标配件;8、颜色为红棕色

60张

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办公椅

1、框架材质均为缅甸进口橡木;2、皮革均为广东优质皮革;3、海绵为韩国进口重质海绵,要求耐坐性强;4、外形尺寸:宽为46*高90*深43cm;5、颜色为红棕色

60把

注:

1 、本次采购项目需在投标时提供实物样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开标实物样品,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实际需要可能进行切割等操作,样品如有损坏,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单位拒绝评标委员会对样品进行切割等操作,将被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资格。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询价采购项目不需报名、领取文件,自行下载附件后根据开标时间递交报价表即可。

四、公告时间: 2014年11月18日—2014年11月20日17时00分

五、 投标保证金

1、壹仟贰佰圆整(12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4年11月20日下午17:00前,以投标单位名称转帐形式交纳:

户名:内黄县恒联招标采购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内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00000098944971950012

投标单位应向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含服务费),投标保证金票据应随报价表等材料一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提交形式为转账,不收取现金。不按要求和标准交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落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后5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即: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目的地交验价,包括相关税款及运送到内黄地区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投标报价为一次报价、为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报价后不得对投标报价作任何修改。本次投标有效期为30天,投标有效期内不得变更报价。

七、报价表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地点: 2014年11月21日9时00分,内黄县招管中心二楼开标一室(内黄县东环路中段),报价表须装入不透明袋内密封并于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表》及下列有效资料须装入同一不透明袋内密封并于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被采购机构拒绝。投标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八、中标服务费标准 :中标单位应承担该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支付

九、货款结算办法:

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应按询价文件和合同全面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中标供应商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通知》。

十、 其他

1、投标人获取询价文件后,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以及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等,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询价文件内容。

2、投标人随身携带报价表参加本次询价,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3、中标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故延迟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询价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定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各投标人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招管中心监管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先生  0372-7738199

附件: 政府采购办公桌椅项目报价表

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