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供销社荣获市“文明单位”称号

12.06.2014  16:42

近日,内乡县供销社被南阳市委、南阳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这是继所属新大新商场被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县社机关荣获“河南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荣誉后,该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

近年来,内乡县供销社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发展同促进,以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系统干事创业热情,按照“项目兴社、配送强社、网络立社、管理活社”的理念要求,每年新建项目10个以上,项目年新增收入200多万元;年配送增收近200万元;拥有各类服务网点1300个,其中新建营业面积超1000平方米的乡级超市20个,改建及新建村级超市600多个,顺利实现了超市量贩“村村通”;通过强化管理,每年节约费用支出60多万元,发展步子强劲有力。依托发展积聚的实力,为系统所有在册职工足额交纳了养老保险金,所有离退休及在册职工都办理了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在机关设立了乒乓球及桌球活动室,每年举办一次直属公司职工文体活动,适时举办了相关知识培训班,基层服务网点进行了标牌标识统一,全面展示树立了供销社的社会形象。县社各项工作始终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总社系统保持先进位次。(内乡县社    李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