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清理官员兼职4万多人次 其中省部官员229人次

28.05.2014  12:48
  2013年10月19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目前,按照文件要求,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集中规范清理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共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0700多人次。昨天,中组部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清理官员兼职4万多人次
  
  中组部负责人介绍,已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0700多人次。清理工作中,对省部级干部在企业兼职更加从严把握,共清理229人次。截至目前,大部分干部已经办理完免职手续,不在企业兼职;还有少数干部正在按有关法律规定,待企业履行相关免职程序。
  
  中组部负责人介绍,在规范清理工作中,绝大多数党政领导干部能够从大局出发,支持理解中央政策,特别是一些省部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主动辞去所兼职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部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已提出辞呈
  
  有媒体曾报道仍有部分退休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他们的兼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中组部负责人表示,按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并非一概不允许,党政领导干部退(离)休三年后可以兼任企业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或外部董事,退(离)休三年内可以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以外的企业兼任企业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或外部董事,但均不得取酬,兼职不得超过1个,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报道中涉及的官员,当时大部分都已向兼职企业提出了辞呈,主要是在等待有关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按程序履行免职手续,目前免职手续已基本办理完毕;继续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都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且兼职不得取酬。
  
  企业兼职干部每年需书面汇报
  
  集中清理工作告一段落后,不代表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工作到此结束。《意见》仍然要坚决执行,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在企业兼职;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必须符合规定并经过严格审批,且不得取酬;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年底要将履职情况、是否取酬、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多说一点
  
  为何企业热衷聘退休官员做“独董”?
  
  独立董事又称外部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通俗地讲,即不在公司任职、不参与具体事务、没有公司股票,却能为公司出谋划策的人。
  
  据媒体报道,2013年,有20位前副部级官员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年薪5万至20万元。
  
  企业热衷于聘任退休官员做“独董”、做高管,支付几万元、十几万元的年薪,当然是看准了退休官员的独特价值。官员虽然退休了,但无论走到哪里,“面子”总还是有的;而且一个人做官做久了,“门生故吏”成群,“人脉资源”丰厚。因此,有退休官员加盟的企业,别的企业办不到的事,它往往能办到;别的企业要跑断腿才能办的事情,它可能只打一个电话就能解决;别的企业躲不过的风浪,它也能安然无恙。
  
  而一些退休官员,热衷于做“独董”,也是看中“独董”这个位子福利好、地位高,依旧能凭借手中的“影子权力”耍点官威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