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提醒:看好您的养老钱!警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

12.11.2018  21:46

我们常说:人人都会我们常说:人人都会老,家家有老人,可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一些盯紧老人们养老钱的陷阱却不得不防。比如,以提供“养老服务”的名义,让老人办“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等。11月12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注意到,郑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了《郑州市民政局关于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的公告》(简称《公告》),提醒广大民众注意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风险提示,并公布了举报联系电话,方便广大市民朋友遇到此类问题及时反馈。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7年底,郑州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有117万多人,约占户籍总人口的15.7%。此次郑州市民政局此次发布该《公告》,就是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116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广泛提醒,进一步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下面是该《公告》全文,请大家提醒周围的老年人注意防范——

郑州市民政局关于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的公告

为进一步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1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涉及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防范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

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或者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三是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四是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二、风险提示

(一)选择养老机构入住时应查看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未在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设立许可的养老机构,不要入住,更不要投资。

(二)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度交付,一次性缴费期不要超过一年。

(三)谨慎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用,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高回报预示着高风险。

(四)提醒、劝阻身边的亲属朋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五)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

举报联系电话:0371-67178225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