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及省政协委员关注郑州停车收费问题:“纠偏“块把钱”,应该怎么办?

28.03.2018  06:53

 

记者暗访时,郑州宏图街与百福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崔庄菜市场门前)停车场收费员收取记者5元停车费。

□记者陈骏郭兵文吴国强摄影

核心提示|虽然只是“块把钱”,治理起来却似乎是个极大的难题。在采访中,大河报记者发现手工计费所带来的收费员“自由度过大”,公共停车位“身价”层层加码、司机面对乱收费所持“搁不住”计较心态等,都成为这一“沉疴宿疾”难以整治的原因。值得关注的是,在报社关注郑州公共停车场收费乱象之后,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驻经开区(郑东新区)检查处等单位及河南省政协委员张朝祥也对此事进行了高度关注,并呼吁多个职能单位群策群力,彻底整治郑州公共停车场收费乱象。

揭秘

公共停车场收费面临“层层加码”

在大河报记者对郑州停车场收费乱象关注的这段时间里,在无数次的暗访中,记者都听到收费员在言谈中透露过“老板”“承包”“一个车位每天都得给上面交××元”等话语。当记者就此问题进行深入询问时,几乎所有收费员都讳莫如深。但在三次暗访中,有几名收费员还是向记者打开了话匣子。

在郑州北区某路边划线公共停车位旁,当记者对5元收费标准进行质疑时,收费员颇为无奈地说:“一个车位一天需要上交3.5元,我要是按规定收,连本儿都顾不住。”在抱怨后,这名收费员还表示自己也不打算干了。

而在郑东新区某路边划线停车位,一名收费员更是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委屈:对于自己“承包”的这些车位,一个车位加上“好处费”每天需要上交15元左右,按照“上面”的要求,自己所管理的车位对于所在地办事处还要执行“免费停车”的优惠政策,算下来自己根本不赚钱。“就像今天,生意不好,就等于给‘上面’干了。如果都按P牌的标准收费,不赚钱谁会干呢?”

这名收费员同时表示,对于收费员所持的发票,“上面”在收“租金”时给予一定配额,但根本不够用。如再要发票则需购买,购买价格为“5元面额的100元钱3本,2元面额的100元钱4本”。更让记者吃惊的是,当记者对路边P牌上新安装“拒付”提示牌的做法表示肯定时,却引发了这名收费员的“吐槽”:“一块P牌我给他们交了800元,前几天装你说的那个‘拒付’小牌,一块60元,就连我穿的马甲都是60元一件买的。此外,在此‘承包’管理车位,一个车位还要上交50元钱的押金。”

说法

“有规不依”再指“手工计费”弊端

在此次回访中,大河报记者两次在“一类区域”停车时,均遭遇到收费员口述收费标准与记者核算价格不一的问题。以金水路与经八路交叉口向东路边停车场为例,收费员索要8元,但在记者核算了停车时长与收费标准后,收费员方才改口为6元(一类区域需按照停车时长与是否为高峰期进行核算)。采访中,多名“一类区域”收费员也说,对于车辆停靠时间和计费起始时间,在收费中往往会发生争议并激发矛盾,手工计时、计费所得来的结果往往会与司机的认定出现差异。

目前,包括市停管中心、价格主管部门在内的多位业内人士均向记者表示,整治郑州停车场收费乱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群策群力,任何一个单位都不能“包打天下”。但与此同时,引入高科技手段计费,进而改变郑州停车手工计费所存在的“有规难依”的现实问题,是整治目前郑州停车场收费乱象这一“痼疾”的有效手段。

分析

车位供需矛盾突出,现行价格偏低

在采访中,针对目前郑州停车场收费的乱象,作为郑州停车场主管方的停管中心及停车场收费员也有话说。

市停管中心相关负责人曾向大河报记者介绍,参照目前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市区内公共停车位的数量严重短缺,尤其是在医院、学校、政府机关门前存在严重的供需矛盾。

在此前的采访中,无论是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郑东新区交警六大队门前,记者都曾遇到过停车位“一位难求”的情况。在此前价检部门进行的现场执法中,甚至还曾遇到过“无车位”导致暗访无法进行的情况。

面对郑州停车场收费现行标准,一些停车场收费员也曾吐槽“价格偏低”。

“现在停个电动车都两元了,我看个汽车也才两元?”在郑州丹青路与西三环交叉口,一名收费员这样说。但对此,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果律师表示,在现行收费文件没有进行更迭前,收费标准必须依照现行文件执行,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此外,对于占用政府划拨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应当更多考虑便民问题,而非盈利。

调查

较真儿乱收费,维权成本有多高?

大河报记者在回访中发现,许多车主在面对停车乱收费问题时所持“搁不住”“一元两元犯不着”的心态,纵容了停车乱收费情况的发生。但在此背后,维权成本高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郑州市民葛女士表示,自己曾经也就停车乱收费的问题与收费员“较过真儿”。“我那次真是被气着了,停车价格牌就在眼前,收费员非得说他们‘上头’规定的就是5元,老两口(收费员)围着我吼,不了解情况的还以为是我欺负老人呢。”但葛女士在试图进行投诉时,投诉流程中“提交相关证据”等一连串的要求还是让她打了“退堂鼓”。“执法需要掌握扎实的证据,这我充分理解,但为了1元钱费这个神,我又觉得搁不住了。”她说。

与葛女士的经历相似,大河报记者此前曾两次与停车场收费员现场较真儿,来测算“维权成本”:一次耗时50分钟,停管中心回电当场纠正了收费员违规收费的行为。而另一次则耗时两个多小时,直到和记者一同前往派出所进行了近半个小时的理论后,收费员才认错退钱。

但在近期的回访中,记者三次现场对所处区域“属几类区域,应收多少钱”等问题进行质疑时,收费员均改口按照停车标准进行收取。报社在此也呼吁广大读者,当您遭遇到不合理收费时,请鼓起勇气去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反响

检察机关及省政协委员关注停车收费问题

一石激起千层浪,虽是“块把钱”却直接关乎民生。在报社关注郑州停车场乱收费的问题后,记者还在采访中了解到郑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和部分省政协委员也同时对此事高度关注。

“停车收费乱象关乎每个市民,已经成为社会的焦点难点问题,是需要尽快解决的民生问题。”连续多年在“省两会”期间提交多份民生问题提案的省政协委员张朝祥对郑州停车问题有着这样的观点。他告诉记者,从今年初开始,他也对郑州停车问题进行了关注,目前他已着手撰写提案,准备向省政协提交。他同时表示,郑州停车场收费乱象犹如一个人罹患病症而引起了发热症状,“‘发烧’只是表象,关键是我们要明白是什么引起的发烧,这中间的症结到底在哪里。”

与此同时,就郑州公共停车场乱收费问题,大河报记者还听到了来自郑州市检察机关的声音。在去年联手相关部门对郑州公立医院院区内停车场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后,今年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又关注到了饱受百姓诟病的公共停车场乱收费问题。目前,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已安排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驻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检察处(下简称郑州市检察院经开区检察处)民行部门跟踪此事,针对报社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将会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郑州市检察院经开区检察处民行部门在向报社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着手调查核实郑州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针对前期报道进行专项整治的效果。该处民行部门负责人孙建勋告诉记者,检察院民行部门负有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职责。他们也将立足民行检察职能,以服务民生为中心。高度重视公共停车场收费乱象等民生领域的热点问题,并表示将在后续工作中和报社一起继续关注辖区范围内公共停车场乱收费现象,加强后续监督,避免出现“蜻蜓点水”、“雨过地皮干”的情况。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