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市委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18.08.2014  19:03

  中共郑州市委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市委常委会是全市的领导核心,肩负着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加快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和服务全省乃至中原经济区发展的“双重”责任,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真正把市委常委会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团结和谐、思想解放、开拓进取、务实为民、廉洁高效的坚强领导核心。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党性观念,做到政治上坚强自信

  1.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与党同心同德、为党尽心尽力。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努力让群众成为现实受益者。着力研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以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凝聚民心、推动发展。

  3.维护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政令畅通与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自觉履行“双重”责任,在服从服务全国全省大局中推动郑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常委会成员要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防止和克服本位主义,不以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个人利益损害和影响工作大局。

  4.提高理论素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理论思维、战略思维和辩证思维水平。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必备的各方面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加快知识更新。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常委个人自觉加强学习,健全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建立专家学者辅导制度,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学以促思,学以促研,学以促干。

  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凝聚力

  5.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制度,对于政策性、全局性问题和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在作出决定之前,常委会成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决定一经形成,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各行其是或擅自改变,坚决维护常委会集体权威;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暂缓作出决定;紧急事项由常委表决。明确和落实常委分工负责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工负责,四大班子通力协作”的市级领导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八个市级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常委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代表党委在某一方面行使权力、实施决策、负责协调。常委会成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履职尽责,敬业奉献,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对常委会作出的决策要自觉行动、抓好落实;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时,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在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中推进工作。

  6.完善议事和决策机制。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常委会,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要工作部署,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等。不定期召开专题议事会,由书记或者副书记与有关常委个别交换意见,必要时请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参加,就重点难点事项专题酝酿,讨论提出政策方案性建议。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

  7.科学民主决策。常委会成员要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独立思考,畅所欲言,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注重听取市委全委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人民民主的有机统一,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征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进行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群众的参与度。

  8.公道正派选任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按照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标准,突出“勤奋敬业、尽心尽责,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选拔使用干部制度,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着力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纪律,严禁临时动议研究干部任免、突击调整干部、指定调整人选等违规行为。常委会成员要坚持原则,自觉抵制跑官要官、封官许愿、说情拉票、跑风漏气等行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9.维护班子团结和谐。常委会成员之间要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常委会要加强内部经常性沟通,通过召开专题议事会及常委述职等方式,交流通报工作及其他情况。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书记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交心,沟通思想,加深了解,营造积极健康的党内生活氛围。以市委常委班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标杆,完善提升民主生活会制度,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三、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10.坚持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深化规范提升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建设,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和完善市委常委联系县(市)区、乡(镇)街道制度,加强与群众的联系;要经常深入企业、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凝聚群众智慧,解决实际问题。

  11.带头真抓实干。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倡导和弘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和改进调查研究,常委会成员要定期制定基层调研计划,原则上基层调研时间要占到工作日的1/3,及时总结基层典型经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改进新闻报道,减少事务性活动,把更多的精力用在研究问题、谋划发展、抓好落实上,着力营造鼓励实干、倡导实干、崇尚实干的浓厚氛围。

  12.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按照中央规定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加强和规范节庆、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压缩公用经费开支。不搞公款相互宴请,反对公款私请。下基层一律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搞边界接送,不违规使用车辆。

  四、坚持开拓创新,提高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和水平

  13.抓好第一要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总坐标”“总思路”“总方略”,围绕“三大一中”战略定位,坚定不移地走好以产业集聚区和新型社区为载体的“两不牺牲、三化协调、四化同步”科学发展路子,深入实施开放创新双驱动战略,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引领、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和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建设“三大主体”工作,加快建设以航空港实验区为统揽的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和谐的现代田园城市。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目标考核体系,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14.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思想从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以思想大解放推动郑州大发展。强化机遇意识,注重对党的理论、国家政策、现代经济、科技文化、国内外先进城市发展经验和动态的学习研究,把握方向、掌握规律,提高运用国际化视野、现代化思维谋划工作的水平,提高领导和驾驭现代经济发展的能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鼓励先行先试,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15.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认识规律,尊重规律,把握规律,运用规律,提升统筹协调、科学决策的水平。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分清轻重缓急,注重长短结合,加强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突破,着力抓好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造福百姓的实事好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科学把握出台各项政策措施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兼顾和解决好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不断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16.恪守法治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带头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执政、依法履职,善于运用法律规范行为、协调利益关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支持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法治郑州建设。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促进公正司法。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17.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反腐倡廉各项要求和责任落实到重要决策制定、重要政策实施、重要工作推进之中,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书记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带头做好表率。常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负主要领导责任,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自觉接受监督。

  18.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常委会成员要牢固树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20条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教育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19.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认真落实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规定,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学、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党委和纪委监督。常委会成员要坚持党性原则,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支持纪委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注重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认真听取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依法依规、善用媒体、依靠群众,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始终把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每年常委民主生活会要回顾检查本意见贯彻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