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大力选树各类道德楷模家庭,着力提高广大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促进我校和谐校园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二〇一四年工会工作安排,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是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家庭积极投入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广大教职工文明素质的有效途径。它旨在进一步宣传平等、和睦、民主的家庭关系,树立具有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的家庭楷模。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和万事兴,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引导更多的家庭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新风,集聚实现中国梦、工大梦的强大正能量,从而更好地推动和谐校园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
二、评选范围:
凡我校教职工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评选时间范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三、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心强,富有奉献、开拓、进取精神,在各自的学习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2.夫妻和睦,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互帮互慰,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理解和支持对方工作,主动分担家务劳动,婚姻幸福美满。
3.家庭成员关系平等、民主、和睦、融洽,尊老爱幼,勤俭持家,计划生育,教子有方。
4.家庭成员生活方式文明健康,家庭环境整洁,学科学,用科学,移风易俗,邻里团结,乐于助人,关心社区建设,积极参加社区活动。
5.家庭成员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讲究文明礼貌,有良好的公共道德、无涉黄、赌博、吸毒行为,没有参与并能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四、评选方法
1.“文明家庭”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分会推荐。各分会按照严格民主程序,推荐“文明家庭”报校工会;100人以下的1户,100-200人的2户,200人以上的3户。
3.集中评议。由校纪委、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和校工会联合组成评议组,进行集中评议。
4.评选结果提交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征求意见后公示。
五、表彰
荣获“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的教职工家庭由校工会统一发文表彰,并颁发奖状。
六、评选要求及时间安排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的评选是和谐校园建设和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评选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把这项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2.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应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评选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优中选优,防止简单随意和弄虚作假,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3.各分会推荐的候选“文明家庭”要认真填写推荐表。
4.具体时间安排:
(1)分会初评阶段:2014年6月20日之前为各分会组织选拔、推荐时间。
(2)上报材料阶段:2014年6月21日—23日各分会将推荐表报校工会办公室。
(3)集中考核阶段:2014年6月28日—6月29日
(4)公示阶段:2014年6月30日—7月6日
(5)公布表彰:2014年9月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文明家庭”推荐表
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