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国际档案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04.06.2015  17:59

 

各乡镇,各街道,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有关驻汝单位,各人民团体:

6月9日是“国际档案日”,按照国家、省档案局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6月9日开始,开展为期一周的“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档案与你相伴”。

二、活动时间

6月9日——15日。

三、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档案宣传活动,积极搭建档案与公众交流的桥梁,进一步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和公民的档案法制观念,拓展档案社会服务功能,使档案工作贴近中心、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更好地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四、活动时间安排和宣传内容

(一)准备阶段 (6月3日-6月8日)

各单位按照要求制订宣传方案,准备宣传材料,制作宣传版面(每个立档单位不少于2块)、横幅等。版面要求设计美观,图文并茂(以图片为主,文字为辅)。宣传内容如下:

1、档案基础知识介绍,《档案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2、档案在改善民生中的作用(利用实例和社会效果)。

3、汝州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名胜古迹、地方特产、传统艺术等。

4、本市、本部门获得的省级以上荣誉和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先进工作者、著名人物的先进事迹。

5、省级以上领导在汝州的公务活动及汝州市重大活动。

6、本单位的机构沿革、发展变化等。

(二)集中宣传阶段( 6月9日-15日)

1、开展“国际档案日”集中宣传活动。6月9日,市档案局组织在市标游园悬挂横幅,展出版面,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大力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及档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2、各单位在本机关、本系统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时间:6月9日—15日。要通过制作宣传标牌、悬挂横幅、展出版面、发放宣传材料、黑板报、宣传栏、电子屏、讲座等各种形式,重点围绕档案的价值、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要求、档案工作在本单位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传达到各级领导和每一个干部职工。

3、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连续报道。重点宣传近年来全市档案工作取得的成就以及各单位开展“国际档案日”集中宣传活动情况。

4、举办“档案与你相伴”专题展览。重点展示馆藏档案珍品和档案与社会、民众的密切联系,档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等。展出时间:6月9日—15日。展出地点:市标游园等。

5、举办2015“美丽汝州·和谐家园”摄影展。精选汝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及摄影爱好者近年来的优秀作品80幅,以纪实或艺术的手法、新颖多样的形式,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展示汝州经济建设、城乡新貌、生态环境、自然风光、名胜古迹、民俗风情、文化活动及汝州人民的精神风貌等。展出时间:6月9日—15日。展出地点:市标游园、煤山公园等。

五、活动要求

(一)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是提高全民档案意识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一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力求宣传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 各单位要及时将宣传活动信息上报市档案局(要求文字简练,并附照片3-5张)。联系电话:3331211。联系人:孙利平。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三)市档案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附:“国际档案日”宣传标语

   

2015年5月28日

 

附件

 

国际档案日”宣传标语

 

1、档案连着你我他  服务民生惠万家

2、增强社会档案意识  保护人类文化遗产

3、与档案携手  为历史存真

4、保护档案功在当代  传承文明利在千秋

5、档案是财富  人人要爱护

6、有了档案  铁证如山

7、鉴古知今启未来  兰台精神代代传

8、加强档案法制建设  提高全民档案意识

9、谁能断纠纷  档案定乾坤

10、有了纠纷查档案  不用上访跑法院

11、人人执行档案法  处处盛开和谐花

12、档案不遥远  就在你身边

13、档案在你身边  幸福相伴永远

14、档案连着你我他  兰台情系千万家

15、档案是资源  价值胜金钱

16、兰台有情传薪火  档案无语伴一生

17、人类与档案同在  社会与档案同行

18、记录历史  传承文明  服务社会  造福人民

19、维护历史真实面貌  记录社会发展轨迹

20、眼睛为心灵开启一扇窗  档案为历史敞开一扇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