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安全培训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08.05.2014  13:04

豫安监管办﹝2014﹞3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培训教师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2〕17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安全培训工作需要,决定委托省劳动保护监测检验宣传教育中心于2014年5月5日到5月30日举办四期非煤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培训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具有一定的安全工程专业基础知识,三年以上现场实践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

(三)具备与教学内容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

(四)申请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师岗位证书的,除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职称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

二、培训对象

(一)取得河南省安全监管局颁发的《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教师;

(二)拟从事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安全培训工作尚未取得河南省安全监管局颁发的《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教师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二)安全培训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培训方式及应用等有关专业知识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初训班:2014年5月5日-5月9日,5月5日报到。

(二)继续教育班。第一期:电工作业和高处作业:  2014年5月12日-5月16日,5月12日报到。第二期: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2014年5月19日-5月23日,5月19日报到。第三期:安全管理及其它作业:2014年5月26日-5月30日,5月26日报到。 

培训地点:郑州市广州大酒店(郑州市北二七路,总台电话:0371-66232608)。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坐6路,28路,93路公交车到人民公园东门下车。

五、培训费用

初训取证班培训资料费450元/人;继续教育班培训资料费3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160元/天。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将严格按照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基本条件及相关规定对参训对象资格进行审查。

(二)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请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及《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申请表》(附表1)和2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同时提供安全培训教师信息统计表(电子版,见附表2)。继续教育培训人员请带上教学课件(电子版)。

(三)初训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由省安全监管局颁发《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军莉        联系电话:0371-65616972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东段广发大厦9楼

附件:1.河南省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申请表

2.安全培训教师信息统计表

附件下载.doc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