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六项措施推动下步安全生产工作

05.02.2015  11:13

一是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继续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基层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督查奖惩,严格责任追究,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明确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明晰行业直接监管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区、行业部门要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切实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问题整改不留空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指定专人跟踪、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对隐患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取缔。深入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为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化源头治理,完善项目安全论证和验收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严格安全许可制度,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落实淘汰退出机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增强重点行业安全管控能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四是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各种媒体渠道普及安全知识,广泛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社区、企业、家庭、学校、工地等“六进”活动,突出抓好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持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五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隐患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对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极易死灰复燃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打击标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严防死灰复燃。

六是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和演练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发生事故发生后能依据预案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努力提高实战能力和水平。(伊滨区  高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