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开始“六五”普法验收 行政村和社区是验收重点

01.09.2015  17:15
       

        按照《河南省“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8月24日,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部分省直单位“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方案》要求,每个省辖市至少实地查看一个县(市、区)、一个司法或行政执法机关、一个企业、一个学校、一个社区、一个行政村和一个法治文化阵地。那么,到这些地方将如何开展实地查看?查看具体内容是什么?为此,记者采访了省普法办的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机关将主要查看档案资料情况,编印、制作的法治宣传书籍、动漫、微电影作品等;机关法治书架、宣传栏(橱窗),单位网站开设的法治宣传专栏、专题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去企业的话,企业、单位聘请公司律师、法律顾问情况;企业、单位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学法活动的相关资料、照片、视频等都将是验收的主要内容。

        行政村则主要查看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农村“两委”干部、中共党员、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培训、学习等的资料、图片;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资料;针对农民工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图片、资料。二是民主法治村创建情况。村委会自治章程、岗位责任制度、村务公开、财务管理、村民公约等制度,综治、民调、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三是法治阵地建设情况。包括法治辅导站(学校)、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固定宣传阵地。

        社区主要查看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法治创建开展情况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如针对社区居民、农民工、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和“两新”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种法律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的图片、资料等以及居民委员会自治章程、岗位责任、财务管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务决策等规章制度。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包括法治文化栏(橱窗)、普法广场、法律图书室(图书角)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利用辖区文化广场、LED电子屏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情况。

        学校法治课开设情况,包括教材、课时、师资、教案等内容;教职工法治教育有关资料;配备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及工作开展情况;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巡展活动开展情况;开展法治班会、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治书画展、手抄报及到校外接受法治教育活动的图片、资料等都将是去学校实地查看的重要内容。

来源:2015年8月25日【河南法制报】10版

记者:  董景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