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报销洗脚费不止是挥霍浪费

13.01.2016  10:58

某市农委两次接待客商时,安排客商到养生会馆洗脚,消费3272元,均以全省新农村建设会会前筹备支出名义在单位财务报销。该市农委主任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3名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月11 日  荆楚网)

出台“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县市区对口单位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自助餐或煲仔饭;会议就餐不备烟酒等”的《机关公务活动接待制度》,本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正风肃纪的具体工作举措,而该市农委却将其拿来成为了自己挥霍公款、奢靡浪费以图遮人耳目的幌子,如此“灯下黑”现象着实让人可憎可恨。

或许,从上级部门出台文件到基层单位的具体落实,会有一个时间缝隙,从而给一些心存侥幸者以可乘之机。但作为本级自己制发的制度,无论是从前期调研还是讨论到制度的出台,再到实施,可以说都是无缝衔接,认真落实即可。然而,该市农委不仅未带头贯彻落实自己印制的制度,反而还将其束之高阁,甚至胆大妄为,屡屡违规。

诚然,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尽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都加强大了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查处、通报力度,然而“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案例仍是不绝于耳,风起于一些党政部门。而纵观该市农委领导的“自打脸面”行径,其背后所隐含地问题,就不仅仅是违规购买各种档次白酒、香烟和安排客商到养生会馆洗脚挥霍浪费这么简单了。

值得庆幸的是,这些违纪违规问题被省纪委检查组在暗访中发现,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但窥一斑而知全貌,正如该省纪委剖析指出,此案属顶风违纪,性质恶劣。因此,对这些“顶风违纪,性质恶劣”的问题更应从严深究查处,既要追责主要领导干部,更要动真碰硬整治该系统存在的“四风”顽疾,彻底将害群之马清除列,从而有效遏制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