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落地

18.01.2016  21:11

  我国调整进出口关税

  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我国进出口关税。对于国内需求较大的婴儿奶粉、箱包、服装、太阳镜等进口商品的关税将采取措施适当降低,同时适度扩大日用消费品的降税范围。2016年将对自动络筒机等部分商品关税进行相应调整。同时,2016年还将取消磷酸、氨和氨水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生铁、钢坯等商品的出口关税。

  简评:海关关税每年有一次集中的例行调整,个人认为,此次调整对民众日常生活将不会有太大影响。但从调整目录来看,值得关注的是婴幼儿奶粉关税下降幅度不小,有可能反过来促进一般贸易进口替代部分“海淘”的市场份额,对民众而言,将是一大利好。

  居住证条例1月1日起施行

  《居住证暂行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持有人可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其中,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七项便利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简评:医保、生育服务、子女教育、公积金等都直接关系到城市外来人口的生活幸福指数。其中,看病就医和义务教育是城市外来人口尤为看重的内容。而免费义务教育,更是作为城市为保障外来人口权益投入最大的项目之一。目前,我国公共财政是按照户籍人口分配的,与常住人口不匹配。实行居住证制度后,尤其是外来人口多的地方,财政压力将加大。建议国家层面应考虑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差异,适度进行公共财政转移。居住证制度体系,涉及诸多要件,涉及医卫、教育、人社、工商、税务等20多个部门,其全面落实应以国家为主导、地方政府为主体,各地各部门共同保障、深入推进。对于今后在推进过程中或将出现的阻力,亦更需要有关部门提供强有力的监督。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下称《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进步: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从坚持源头治理,从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的角度完善相关的制度;抓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加大了处罚力度。

  简评:事实上,该法的修订筹备工作早在多年前就开始了,但其进程一直较缓慢。随着大气“国十条”的出台和实施,亟须相关法律的匹配对接,因此客观上加速了这一进程。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不仅仅是环境保护部门的法律,更是全社会防治大气污染的行动规则。依法治国,科学立法,首先要改革立法模式。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我们真心希望,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能够见其效,希望各级环保部门能够正视新法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攻坚克难,推动新法有效实施。

(责任编辑:DF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