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确认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公示

16.11.2018  18:24

关于重新确认全省国土资源系统

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公示

 

近年来,根据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有关工作部署,省厅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三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育对象及示范点。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8〕7 号),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和《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经过省厅综合评价验收,现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进行重新确认公示。公示期为5天(11月16日—1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反映至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熊代博  电话:0371-68108052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号   邮编:450016

 

附件: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点重新确认名单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

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点重新确认名单

 

兰考县国土资源局

永城市地矿局

汝州市地矿局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安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商丘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局

鹿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汝阳县国土资源局

灵宝市国土资源局

虞城县国土资源局

孟州市国土资源局

沁阳市国土资源局

正阳县国土资源局

原阳县国土资源局

延津县国土资源局

太康县国土资源局

淮阳县国土资源局

项城市国土资源局

长葛市国土资源局

唐河县国土资源局

光山县国土资源局

潢川县国土资源局

安阳市殷都区国土资源局

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解放分局

济源市国土资源局五龙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