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供销社监事会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

23.03.2015  12:12

3月19日,河南省供销社系统监事会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通报了全省供销社监事会2014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情况,通过了《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会议总结2014年度全系统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监事会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2015年的重点工作。省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刘延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2014监事会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是县级社监事会组织建设迈出新步伐 。全省132个县级供销社,已经建立监事会的91个,占69%。其中2014年新建立监事会19个,这是县级社监事会组织建设上年度迈出的最新最快步伐。 二是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扩大新成员。 河南的洛阳、濮阳两个市社早在2008年就被全国总社监事会确定为“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并因工作扎实多次受到表彰。2014年,省社监事会经过宣传发动、各地申报、审查评议、上报批准等环节,最后确定了14个自己的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并于2014年11月份召开了全省会议,对社情民意联系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三是“三项监督”取得新进展 重点是坚持了重在提升质量,拓展了监督范围。省社监事会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新网工程等财政资金和重大项目完成情况的监督,由以往的事后监督改为事前事中的全程监督。省社监事会领导多次带队赴外省考察调研,主持起草了《河南省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监事会办公室经常参与项目考察,人员招录,干部考核,企业改制等活动,做到了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 四是调查研究取得新成果。 2014年,全国总社监事会围绕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组成五个调研组开展调研,河南参与第三调研组的课题是《供销社如何提供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调研报告中采用的11个实例,6个出自河南。省社监事会根据这个专题,自行撰写的《供销合作社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战略研究》理论文章,获得了省政府发展研究三等奖。各省辖市社根据省社下达的调研课题,深入调研,上报调研报告17篇,经评审,共评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6篇。目前,这些调研报告已汇编成册,发各地供领导参阅。 五是业务培训提升了新能力。 2014年,参照全国总社的做法,省社监事会去年11月用两天时间对全省监事办主任暨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负责人、联络员3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 六是厅局监事作用得到新发挥。 省社监事会常年向外聘的厅局监事赠阅《河南经济报》、《中州合作经济》杂志,寄送省社重要文件,寄发春节慰问信等,发挥好他们的作用。省委农办、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农开办等厅局监事在供销社文件起草、项目立项、资金扶持、监督检查等方面给予积极的协调支持。商务厅、农业厅、农信社、环保厅等厅局的监事在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再生资源利用、合作金融发展、电子商务拓展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关于2015年的工作,会议要求: 一是持续推进监事会组织建设,完善供销社治理结构 。全省18个省辖市社中,3个未建立监事会的,10个省直管县(市)社中,5个未建立监事会的,争取在2015年实现监事会组织全覆盖。其他没有建立监事会的县(市)级社,要抓住贯彻中央即将下发的深化供销社改革文件精神的契机,力争近两年全覆盖。全省已建立监事会的各级社要巩固机构建设成果,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兼职人员,为全面开展工作夯实基础。 二是持续创新方式方法,高质量地搞好“三项监督” 。随着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合作金融、土地流转等为农服务新业态蓬勃发展,监事会“三项监督”的实践与理论都遇到新情况、新课题。各地要主动适应,做好工作。省社监事会将分片召开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社监事会工作座谈会,认真总结“三项监督”的经验、做法、推动其向更高层次更水平发展,进一步在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中发挥好监事会作用。 三是持续搞好调查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调研工作要深入研究如何在依法治国的大形势下,实现依《社章》治社;如何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中,转变社有企业监管方式;如何与时俱进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选准切入点,做大做强供销社等等。调查研究办法的初步设想是,省社监事会统一拟定调研方案,从省市县社抽出专门人员,组成若干调研组,分头实地调研,最后拿出调研报告。 四是持续抓好社情民意联系点建设,畅通信息上传渠道 。要按照省社监事会前不久印发的《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管理办法》和《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考评办法》做好相关工作。要高度重视,把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工作列入监事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提供方便,支持社情民意信息联系员的工作,要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要定期到联系点指导工作。省社监事会今年争取走遍每一个联系点。 五是持续搞好上下联系,使监事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要建立上下级社之间监事会工作指导和报告制度,下级社监事会要向上级社监事会报告重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机制。每个省辖市社、省直管县(市)社监事会都要按年度上报工作计划、总结。信息每年不能少于两条,调研报告,每年不能少于1篇。监事会工作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会议等每年至少开一次。量化考核办法从2015年开始施行。量化考核的结果要通报到市(县)。 六是持续加强培训交流,提升自身工作能力 。省社监事会将按照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监事会工作的实际,计划召开一次省社监事会监事、省辖市社监事会、省直管县(市)社监事会主任培训会议。下半年召开一次省辖市社、省直管县(市)社监事会办公室暨社情民意联系点培训会议。并在适当时候组织部分市、县社监事会主任赴省外学习交流。

会上,洛阳、周口、漯河三市社监事会作了典型发言。

各省辖市社、省直管县(市)社监事会主任30余参加了会议。(全国总社监事会特约信息员许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