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21.03.2018  18:50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履行工商职能,进一步加大对民生领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第36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16日起至6月15日,以大型商场超市(酒店)、集贸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品牌专营门店、物流集散基地、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以及各类写字楼、商场超市的出租柜台、农村地区的商场超市等区域为整治重点区域。突出整治7个方面违法行为即:以虚假宣传和误导宣传等广告违法行为,商标侵权和商标违法使用行为;流通领域违犯《产品质量法》销售“三无”商品、不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欺诈消费者行为;无照经营、投资类企业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商品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直销、传销等违法行为;销售带有宗教性质的瓷砖和名称带有宗教性质的违法行为;企业、经营者应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状态而没有列入的违法行为。
  为确保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市工商局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市工商系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要求各县市局、城区分局坚持“三重”即:重在治理、重在防范、重在宣传;开展“三查”:查市场、查案件、查责任;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查处一批事关民生的违法案件,确保堵塞监管漏洞、防范重大风险,更加有效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努力为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建设副中心、打造全省增长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