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

22.11.2019  12:10

安全无小事,11月2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即日起至11月30日,我市将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专项督导检查。

据介绍,此次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督查内容包括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客车(校车)管理、学校“六员”派出及开展情况、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校园周边小商小贩及商店治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等13项内容,旨在推动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督查将以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和及时反馈的方式进行。

按照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学应加强安全、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安全教育每学年不少于12个课时,并且,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学校应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寄宿制学校实行夜间巡逻;中小学、幼儿园应力争做到“五个百分之百”:即配齐专兼职保卫人员和落实门卫值班制度的校园数达到100%,符合安装条件的学校,硬质防冲撞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的校园数要达到100%,在学生上课时间落实封闭式管理制度的校园数要达到100%,在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校园数要达到100%。

为加强教职工管理,要做好校园内部工作人员背景审查工作,严把准入关;对品行不端,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并妥善处理;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处理师德失范行为情况。

为加强饮食安全和疾病防控,学校食堂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禁止采购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油等食品及原料;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杜绝出售“三无”“五毛”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学校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