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启动女职工维权行动月

15.03.2016  10:52

女职工应该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工作中遭遇不公平待遇该如何维权?15日,记者从郑州市总工会获悉,即日起,全市启动2016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

按照计划,本次全市女职工维权行动月专项行动,各级工会组织将以女职工相对集中、职业危害相对严重的产(行)业为重点领域,以一线女职工、女农民工、女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安全隐患自查和集中整改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推动解决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为强化女职工权益保护,全市将着力推广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要将女职工工作中所应享受的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如,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等。

为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我市将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此外,有需要咨询女性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等法律问题的女职工,可以免费拨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