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市全员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的通告

05.01.2022  06:22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全员新冠病毒肺炎核酸

检测的通告

(2022 年3 号)

鉴于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经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郑州市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本次采样分时段、分区域错峰进行,各开发区、区县(市)在全市发布的统一时间内,进一步细化时间安排,并及时告知辖区群众,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时间,具体采样时间以各村(社区)通知为准。

1月5日10:00-20:00 :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

1月6日9:00-20:00:上街区,巩义市、新密市、荥阳市、登封市、新郑市、中牟县。

二、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三、检测对象

郑州市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实行分类管理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区域内已在1月4日参加核酸检测的人群不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的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三)因外出等原因不在郑州市域的,可在通告发布后,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四)因近期天气寒冷、路面湿滑,请广大居民注意出行安全,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人、孩子。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