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民合作社国家示范社公布 我省入选199家

15.12.2014  14:31

  12月12日,记者从省农业厅了解到,在刚刚公布的全国农民合作社国家示范社中,我省199家农民合作社入选。其中,荥阳市新田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92家被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原阳县葛埠口乡朱柳园村农民用水户协会等7家为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

  日前,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银监会、全国供销总社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全国4013家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示范社。国家示范社是全国农民合作社中的“优秀社”,可优先享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能示范带动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国家示范社每两年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监测和淘汰机制。

  我省依托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已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增强了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9.2万家,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的“领头羊”。(记者 卢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