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链条、三个支撑——全力打造河南财政教育扶贫体系

03.11.2017  23:06
       

近年来,河南省财政加大教育投入,聚焦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全链条国民教育资助体系,通过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以及稳定乡村教师队伍等措施,全力打造“一个链条、三个支撑”的教育扶贫体系,从根源上解决因贫失学辍学、因学致贫返贫问题。

建立健全全链条国民教育资助体系。2016年,全省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经费已达129.1亿元,财政资金达87.3亿元,占全年资助经费总额的67.6%,资助学生2786.4万人次,基本实现了“应助尽助”。学前教育阶段,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进行资助;为落实教育脱贫专项方案,2016年秋季学期起累计筹措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6471万元,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按小学年生均1000元、初中1250元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在26个连片特困县、12个国家贫困县和部分交通不便的县(市)农村贫困区,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按照年生均800元的标准安排学生膳食补助。2016年秋季学期起,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累计筹措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29587万元。高中阶段,在国家要求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基础上我省又免除了住宿费,2016年秋季学期起累计筹措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19376万元;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用于设立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全面实施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最低2000元/年、最高4000元/年的资助资金;通过校企合作,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高等教育阶段,形成贯穿本硕博三阶段“奖、助、贷、学”四位一体的助学体系,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建立了完备的奖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全面实施助学金政策,解决贫困学生的生活费用;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推行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家庭困难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问题;要求高校划拨事业收入的4%-6%,形成学校内部的助学体系。

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条件为支撑,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2014-2017年,累计筹措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131亿元,按照20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标准,积极改扩建校舍,购置图书、仪器设备等,实现教学、生活、信息化设施全面改观。2017年,省财政安排专项奖补资金5000万元,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成效突出的市县给予奖补。从2014年起,省财政每年在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资金中单列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学奖励7.5亿元,2015年起每年又安排奖补资金5000万元,引导市县优城市基础教育扩容,支持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为支撑,建立教师学习培训长效机制。2010年起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脱产研修和远程培训等方式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专业化培训。2010-2017年,筹措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14亿元,建立起“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和“校培”一体化管理、差异化培训的五级联动培训机制,基本实现了教师培养培训全覆盖。同时要求将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和学校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

      以稳定教师队伍为支撑,建立乡村教育持续发展机制。扩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力争使乡村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补充,2009年起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已筹措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64亿元,用于近10万名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8万元提高至3.16万元;2016年启动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根据各地对小学全科教师的需求,统筹安排每年招生计划,依托省内高等院校进行全科综合培养,按年生均7500元对全科教师方向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发放生活补助,现已累计招录4000人,累计筹措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3750万元,逐步解决村教学点教师短缺、受教师专业限制课程开不全问题。同时,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增强职业吸引力。2015年以来,累计筹措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6.4亿元,对26个连片特困县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2017年,筹措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8384万元,对自愿开展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县给予30%奖补;2017年,筹措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3.6亿元,奖补支持教师周转房建设,解决乡村地区教师住宿条件差的问题,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