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多只獭兔死于兔瘟追踪 假疫苗案遭遇执法有难度

28.03.2016  10:26

  记者 田育臣

  核心提示|3月25日、26日,本报独家追踪报道了“新安县一养殖户给獭兔接种了假疫 苗,800余只兔子得兔瘟病死亡”一事,“兽用疫苗”再度引发人们的关注。昨天,记者发现,涉事兽药公司的网站已打不开,电话显示关机。该事曝光已3天, 但洛阳、郑州两地畜牧部门均称“执法有难度”。

  据了解,郑州市畜牧局执法部门曾接到多起类似的网络销售假兽药案例,但至今无一例成功查获。为何出现这种现象?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管是否存在漏洞?执法难到底难在哪里?

  追踪|涉事公司网站已打不开,电话无人接

  昨 天,记者再次在网上输入“河南天牧动保有限公司”的名字,该公司网站无法正常打开。随后,记者再次拨打该网站此前公示的2个客服电话,均处在关机状态。 “公司可能已经察觉了。”昨天,涉事养殖户李先生说,事发后,他不仅向当地畜牧部门进行反映,也第一时间报了警,但当地警方一直没有立案,这让他十分焦 虑。

  昨天,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称,目前,他们掌握的线索仅是2个电话号码,而网站显示地址系假地址,找不到嫌疑人与仓 库,给他们的执法带来很大难度。同时,他们也及时与郑州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进行了对接,但因事发地在洛阳,该所暂未掌握养殖户损失以及“假疫苗”的证据材 料,目前,郑州警方无法立即立案调查。

  郑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受访时表示,当前,他们的警力全集中在“山东问题疫苗”案涉及的本地医药公司的调查上,而对于“害兔疫苗”的立案调查,可能要推迟几天。

  河 南中锦律师事务所李鹏辉律师表示,河南天牧动保有限公司销售的假疫苗,已造成李先生近3万元的经济损失。按照《刑法》147条的规定,已达到“使生产遭受 较大损失”的刑事立案标准。因此,公安机关接到当事人报案后,应立即依法刑事立案。他建议,李先生可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刑事立案。若对方不 予立案,可向该机关的上级部门进行举报反映。

  昨天,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上述负责人也表示,他也将向洛阳市畜牧局发一份协助函,配合李先生到当地派出所立案。

  说法|假疫苗多在非正规渠道流动,举报率较低

  假 疫苗为何这么容易流通到养殖户手中?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彭志领介绍,因疫苗的运输、储藏均有严格要求,因此,只有具备一定资质的厂家才能生产兽用疫 苗。据郑州市畜牧局提供数据显示,目前,郑州市正规兽药生产厂家共有100家左右,但具备生产兽用疫苗的厂家仅有2家。而全省具备生产兽用疫苗资质的也就 四五家。

  “一般而言,规模较大的养殖场都通过招标采购的形式购买疫苗,不会出现假疫苗。但一些小养殖场,大多贪图便宜,才从一些非 正规渠道进药,而这也是假药销售的重灾区。”彭志领说,小型养殖场主大多是一些农民,维权意识较差,即使上当受骗也不知道如何维权。而从该所的数据也能看 出这一问题。每年,他们接到个人购买假兽药、假饲料的举报电话约20个。

  彭志领说,2015年1月至今,该所一共查处30多起假兽药、假饲料案件,罚款额达60多万。但这些都是他们主动上门去查处时发现的,很少是接到举报线索去查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