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光荣牌上不了墙要问责 立功喜报进不了家要追究 河南洛阳提升军属荣誉感落点实

27.09.2017  22:27
    “俺家几代人,从没像今儿这样荣光过……”9月14日,河南省伊川县江左镇晋庄村张玉贤家门口鞭炮齐鸣,锣鼓喧天,只见她高兴得直抹眼泪。原来,在中部战区陆军某部任班长的儿子杜飞强日前荣立二等功,该县政府和人武部领导登门送立功喜报、“功臣之家”牌匾,宣读慰问信,发放慰问金,媒体跟踪报道,场面隆重而又热闹。 张玉贤家光荣的一天,与洛阳市一份“红头文件”息息相关。今年“八一”前夕,该市下发了《关于印发统一组织悬挂烈(军)属光荣牌和送达军人立功喜报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如何送立功喜报、怎么挂光荣牌做出明确规范,用刚性政策破解依法优待“落地难”,提升军人军属社会荣誉感。 据洛阳军分区领导介绍,军属光荣牌光“”在嘴上、立功喜报总“”在路上之所以成为老大难,既有相关部门工作不认真、不到位等原因,也有政策机制不规范、不明确的问题。为此,洛阳市委、市政府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事,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李亚态度鲜明:“这两样东西掂起来,在军人军属心里比山重,必须运用政策杠杆和常态机制彻底解决。” 记者翻阅《通知》看到,悬挂烈(军)属光荣牌有6条细则,对如何组织仪式、哪些领导参与、赠送什么慰问品、价值多少、光荣牌挂在什么位置、合影留念等,规定要求明晰具体。送达军人立功喜报有4条规定,明确市、县(市)区、乡(镇)领导带队送达荣誉称号和一、二、三等功喜报。其中,送达荣誉称号喜报由市政府组织,市委、市政府、军分区主要领导参加;二等功以上荣誉,以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名义赠送“功臣之家”牌匾;细化量化各种荣誉慰问金标准,并规定民政部门和人武部收到立功喜报后一个月内必须送达。 “我参加工作20多年,首次遇见市委、市政府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送达军人立功喜报、挂军属光荣牌事宜。”该市民政局局长张书卿介绍,慰问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不再像以往从主管部门业务经费中支出;该市电视、报纸开设专栏,跟进报道立功军人先进事迹,树立“当兵光荣、依法优待”鲜明导向。 记者在洛宁县城郊乡看到,民政所所长杨涛军正在组织秧歌队、锣鼓队排练。进入第四季度,官兵比武夺冠的立功喜报会陆续寄回,他们提前做好准备,要把光荣喜庆的氛围营造好。 “军属光荣牌上不了墙要问责,立功喜报进不了家要追究。”《通知》规定,每年市民政局、军分区组织两次检查,落实情况与评选“双拥模范城”、党管武装表彰和个人评先考评钩。连日来,该市新兵入营起运,洛龙区人武部部长郑红健组织县乡两级武装和民政部门,给每名新兵家庭上军属光荣牌,并拍照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