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公路管理局关于国道312上霍线潢川固始界至光罗交界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12上霍线潢川固始界至光罗交界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4]1109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信阳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信阳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312是我省境内“十一纵十一横”普通国道网的组成部分,也是贯穿信阳、南阳等豫南地区的一条东西运输通道,对于促进人员、物资交流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起于信阳市潢川、固始交界(对应桩号:K708+800),沿G312老路向西经桃林镇、黄寺岗镇、伞坡镇、潢川县城、付店镇、寨河镇、孙铁铺镇,终点位于G312线光山与罗山交界处(对应桩号:K779+800),路线全长71公里。
项目全线利用大桥776.77米/3座、中桥174.06米/5座、小桥86.14米/6座;利用涵洞193道;利用分离式立交4处、平面交叉94处;设置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71公里。
该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15米,路面宽度13.5米;过潢川县城段路基维持现有宽度;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其中部分路段采用水泥混凝土结构。沿线桥涵与路基同宽,利用桥涵设计荷载维持原有标准;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和路基均为1/50。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规定。
2.2 技术标准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部关于公路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河南省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2.3勘察设计周期
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45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针对勘察设计等工作。本项目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分为1 个合同段:SGKS-1,其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合同段划分 | 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 | 合同段长度(公里) |
SGKS-1 | 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并负责全合同段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文件汇总、后续服务工作等 | K708+800-K779+800 (全长71公里)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在近 5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本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2套) 到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8月26日9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时00分至9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文件接收处(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信阳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信阳市行政路 8号
联 系 人:彭荣贵
电 话:0376-6606382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瑞达路科学大道交叉口创达大厦二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喻先生
电 话:15290869096 13838140298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2014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