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平方米最高奖补500元 郑州“真金白银”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27.03.2020  18:03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谭 勇

3月27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加快推进郑州市住房市场发展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日前正式出台。

为了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2019年7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北京、上海、 郑州 、武汉等16个城市入围。据悉,16个示范城市确定后,中央财政将按城市规模分档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其中,直辖市每年10亿元,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 ,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试点示范期为三年。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制定的《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专项资金是指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统筹中央、省、市财政专项用于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资金,其使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建设、筹集的租赁住房按照相应标准奖补。

具体而言,盘活类租赁住房,以回租或作价入股方式和投入实际运营管理的单位按照不超过300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以回购方式按照不超过500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改建类租赁住房,按照不超过300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新建类租赁住房,国有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房按照不超过500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房按照不超过400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

此外,对开发建设、改造维护市房屋租赁平台按实际发生费用补助;与市房屋租赁平合互联的租赁信息平台,按照规模和使用范围给予奖补:全国性信息平台奖补不超过20万元,区域性信息平台奖补不超过10万元。

【责任编辑:朱婉倩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