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起郑州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

29.12.2015  10:20
制图/郑萌

2016年元旦起,郑州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将被最高处以500元罚款。此外,生产、邮寄、携带、运输烟花爆竹也将遭到处罚。

【规定】

市内五区、四个开发区

禁放烟花爆竹

2015年12月28日,郑州市发布消息:《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下称《规定》)已经2015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明年起,郑州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

此次禁放范围为郑州市区,包括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

至于县(市)、上街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种类,则由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有没有特殊情况呢?比如碰上开业、结婚这种喜事,是否还能燃放烟花进行庆祝?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除了禁止燃放,郑州市还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依法经公安机关许可,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处罚】

燃放烟花爆竹

最高罚款500元

此外,《规定》还就违反相关情况如何处罚,进行了具体规定。

比如说,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郑州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邮寄烟花爆竹,携带烟花爆竹或是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将被没收所带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郑州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郑州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河南商报记者 宋晓珊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