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小姐不带钱?20岁女子因嫖客少给300元嫖资 报警哭称被强奸

05.04.2016  13:18

 

【20岁女子因嫖客少给300元嫖资 报警哭称被强奸】 随着智能手机和软件的普及,就连卖淫嫖娼也玩起了网络化,20岁女子因嫖客少给300元嫖资 报警哭称被网友强奸,结果警方在她的手机上发现了招嫖的聊天记录,二人被行政拘留!

近日凌晨,厦门市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女子报警称“被网友强奸了,你们快来啊,他人还在现场……”

电话中,女子又哭又闹,情绪激动。

思明分局嘉莲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往某快捷酒店将报警人刘某和嫌疑男子王某带回派出所。刘某一直哭哭闹闹,不配合警方调查。

而王某在一边低着脑袋,嘴里不停地喊冤。见刘某情绪难以平复,民警只好先找王某了解情况。

面对询问,王某头埋得很低,半天不说一句话。过了好久,他才交代:“我们是在社交软件上约好的,谈好800元一晚,完事后我才发现身上只有500元。”

但刘某不仅一口咬定该事就是强奸,还投诉民警不作为,对她的陈述置之不理。

直到民警调阅手机上二人关于“交易”的聊天记录,刘某才一下泄了气,“他说之后再转给我300元,我才不相信他。”

当民警告诉刘某她的行为不仅存在卖淫嫖娼的违法嫌疑,还涉及虚假报警,20岁的刘某瞪大眼睛,“我只是想威胁他给钱,谁知道会闹得这么大。”

因刘某和王某二人涉嫌卖淫嫖娼,警方将该案件受理为行政案件查处,并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和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于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