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奸杀两女后逃跑 父亲涉窝藏罪受审下跪

02.09.2014  17:25

明知儿子刘伟强犯下了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的情况下,父亲刘展仍为其提供财物,并帮助其逃至杭州。去年12月,刘伟强因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后其父刘展因涉嫌窝藏罪被公诉,今天上午,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父亲:没想到儿子杀人

法官宣布开庭后,身形瘦小的被告刘展被法警带进法庭,因为紧张,刘展戴着手铐的双手一直打战。刘展今年47岁,其子刘伟强22岁,父子二人从河北来京在丰台新发地菜市场打工。

我俩都在新发地卸蔬菜车。2013年过年的时候,我俩都回家了。因为新发地需要人,年后刘伟强就先回北京了”,刘展说,春节期间,父子俩还吵过一次架。正月初四,刘伟强带着郁闷回京。

很快,正月十四,刘展也回到北京。一回新发地,一个可怕的“大新闻”传入刘展耳朵:过年期间,有两个年轻女子失踪了,可能被害,“当时听到这一消息,没想到和自己儿子有关”,刘展说。

儿子杀人父亲助逃

但是,刘展发现了儿子的异常,刘展说,“那几天,他看起来不高兴,不说话,老哭,这和他平时的表现不一样。

很快,那个“大新闻”的细节开始丰富起来了:“掳走女孩的男子是个大高个子”。因为自己儿子就是高个子,加上儿子的异常表现,心中开始有疑虑的刘展就问儿子,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刘伟强告诉我他杀人了,而且杀了两个!

慌乱的刘展第一个想到的是让儿子赶快逃走,于是他联系上了刘伟强的干爹,让其干爹安排刘伟强去杭州打工,并给儿子1000多块钱。

此时,经过公安机关的侦破,两个女孩失踪的案情有了新的进展:二人分别于2013年2月18、19日晚遇害。因案情重大,公安机关很快将在杭州的刘伟强抓获归案。

受审表示后悔

经过进一步工作,刘伟强交代,春节他回京后心情郁闷,连续两个晚上喝酒。2月18日晚10点后,在外溜达的刘伟强发现下班回家的年轻女子丁某(19岁),于是想“办点事”,意图强奸丁某。刘伟强供述,他将丁某虏至丰台一处火车铁路桥上,期间多次威胁殴打丁某,后导致丁某跌落铁路桥。然而,刘伟强并未放弃罪行,他找到坠落的丁某,对其强奸后掩埋。

19日晚,刘伟强又利用同样的手法,将另一下班晚归的女子赵某虏至铁路桥,强奸后,将赵某推下铁路桥,导致赵某死亡。

因为刘伟强提供财务,帮助其逃匿,其父刘展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公诉机关以窝藏罪起诉。

我很后悔这样做”,在最后陈述阶段,刘展突然向庭下的痛哭的被害人家属下跪,被法警拉起后,刘展激动地浑身颤抖,冷静一会后,他说,“我不应该这样做,我父母一个72岁,一个78岁,我老婆有病没有生活自理能力,我还有一个12岁的女儿,我进去了,他们怎么办,哎。

本案未当庭宣判。

庭后:被告再次下跪

法官宣布休庭,两位被害人家属崩溃大哭,从包里掏出自己女儿的照片,其中一位被害人的母亲指着被告刘展说:“刘展,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这个女孩的母亲,我女儿才22岁,刚读完大学,你怎么教育的儿子,让他这么残忍,你怎么还帮助他逃跑呢,我一定要法院重判刘伟强!

面对被害人家属的哭诉,刘展再次下跪,表达自己的悔意。

据记者了解,刘伟强案子宣判后,其父刘展并未对两位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其说法是“没那么多钱”,目前,刘伟强的死刑判决已在最高法复核。(文中人物为化名)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不存在对犯罪亲属犯窝藏罪减免刑法的规定”,盈科律师事务所邢波律师说,“但是,亲属关系可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而不是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犯罪亲属犯窝藏罪能否减免刑罚,要看法院是否考量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