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300元判11年 小偷入室行窃动刀砍伤屋主从盗窃变抢劫罪[图]

27.03.2016  12:46


偷300元判11年 小偷入室行窃动刀砍伤屋主从盗窃变抢劫罪[图]

●入室盗窃“偷”了300元

●动刀伤了事主被判11年

为了偷300元,结果换来11年牢狱之灾,还处罚金1000元。这件事告诉我们:别以为小偷小摸没什么,分分钟变大事,追悔莫及。

刘某是个小偷,有一天,他盯上了韶关市新丰县的熊某家,几番踩点,打算下手。这天凌晨3时许,刘某潜入熊家,好一番翻找,却没什么大收获。原来,这是熊某租住的房间,值钱的东西似乎不多,只有桌上小包内放着现金300元。刘某刚把这些钱偷走,在房间熟睡的熊某就被响声惊醒, 熊某当即大声呼喊并出手阻拦刘某偷盗。刘某看见桌上有一把小刀,随即抄起小刀与熊某搏斗,你来我往之间,刘某在熊某的右手上砍了两刀,之后趁熊某恍惚之机逃走。

熊某追抓刘某未果,随即报警。此后,刘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经鉴定,熊某受的伤属轻微伤。

在法庭上,刘某辩称他与被害人熊某互不认识,事发当晚只想去被害人房间点东西,但没有到钱。争执中他取刀划向熊某,不清楚有没有划伤他,随后就逃走了,他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责任编辑: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