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八中学关于三馆两中心健身、形体器材及心理咨询设备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

25.08.2014  18:42

洛阳市第十八中学关于三馆两中心健身、形体器材及心理咨询设备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第十八中学的委托,就三馆两中心健身、形体器材及心理咨询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评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标段1:洛阳市第十八中学关于三馆两中心健身及形体器材采购项目;

      标段2:洛阳市第十八中学心理咨询室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老政采代 [2014]14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健身、形体器材,心理咨询室设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21日

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4年8月25日上午9:30分,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谈判小组名单:王国强、袁新华、梅荣刚

六、中标人名称及中标价:

标段1:

第一成交谈判单位为:广州市嘉纳斯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报价为:15.974万元,

第二成交谈判单位为:郑州威诺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报价价为:16.8万元

标段2:

第一成交谈判单位为:河南龙泰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为:3.4万元,

第二成交谈判单位为:河南省讯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报价价为:3.899万元

七、公示日期:2014年8月25月—8月29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程女士,0379-62915711

 

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中标公示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书面质疑,或质疑经评标委员会复议质疑不成立的,本公示即为中标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