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停车费有点贵!邻里双方因停车起争执,结果一方住院,一方赔偿7.7万

20.10.2021  07:31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通讯员 鲁维佳 张梦

生活在郑州,只要出门,免不了会与电动车、私家车“打交道”。近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案件,因为停车纠纷,邻里双方起了争执,结果一方住院两个月,一方赔偿了7.7万元……

【事件】

邻里因停车闹纠纷,一方被打住院,另外一方被判赔7.7万元

王伟(化名)与刘明(化名)本是邻居,平时,两家关系还行。去年6月份的一天傍晚,因为王伟把电动车停放的距离刘明家较近,于是,刘明要求王伟跟自己去挪车,也就是在这天,双方起了矛盾。

“你现在停车越来越往边上了,我都停不进去”“天那么黑,前面又有车挡着,你说我咋停”……

挪车过程中,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越说越激动,进而发生争吵,又扭打在了一起。随后,两人被其他邻居劝开,但此时王伟已被刘明打伤。

为了治疗,王伟在医院两个月,花去了数万元的医疗费用,期间刘明垫付了部分医疗费。

王伟出院后,就赔偿事宜与刘明多次协商无果,遂将对方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刘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伟各项损失共计77146.79元。

【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被执行人最终履行法院判决

判决生效后,刘明仍一直没有履行,王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据介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双方当事人间怨气越积越深,经常因琐事引发争执。为此,执行法官多次上门组织双方“面对面”“背对背”沟通,并对被执行人进行劝说。

最终,刘明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近日,刘明将全部赔偿款交到法院的“一案一账户”内。10月15日,王伟来到惠济法院执行局,当场领取了7万多元的执行款。

【提醒】

生活中发生磕磕绊绊在所难免,可以通过协商来化解矛盾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惠济法院执行法官表示,谦敬礼让是咱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日常生活中发生磕碰在所难免,可以相互理解、互相谦让,通过协商化解矛盾,切不可遇事不冷静,特别是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这可谓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不仅赔上了时间、金钱,还伤了和气,实不可取。

作为车主,日常生活中不仅要做到文明行驶、遵章停车,养成良好停车习惯,在遇到停车困难引发的纷争时,也应当注意互相体谅、依法理性沟通解决。例如停车场实在没有空位了,或者短时占用他人车位。这个时候,一定记得留下联系方式,并在与他人沟通协商之后,及时驶离。

同一小区内的居民也应严格自律,自觉遵守管理公约中对小区停车秩序的规定,不要堵塞消防、救护通道,使得发生紧急情况后消防和救护车辆无法及时到位,同时积极配合物业依法依约履职,共同维护小区停车秩序。

必要时可以通过微信群等进行资源共享,有效提升车位使用率,解决车位供需矛盾,避免“围堵车位、两败俱伤”等事件发生,从而不再让停车这样鸡毛蒜皮的事件成为“不打不相识”的导火索。

【说法】

打架成本很高,发生纠纷时,千万别“头脑一热”

司法实践中,因打架斗殴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时有发生。“头脑一热,日子白过,打输住院,打赢坐牢”这样的宣传标语,现实中也很常见,这并非危言耸听,打架的成本很高。

有法院算了这么“一笔账”——

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赔偿金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济赔偿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打架成本=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斗殴的;

(二) 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如果打架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等处理。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今后12到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打架斗殴过程中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出现致人死亡或严重残疾等法定情节的,也将会承担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