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的通知

02.08.2016  18:08

豫安监管办〔2016〕11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八月份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易发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历史同期发生的山东日照“7·16”、江苏南京“7·28”、天津港“8·12”、山东东营“8·31”等一系列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去年开展的印度博帕尔事故警示活动成效,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组织制作了警示教育片《生死之间》、《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泄漏事故》(警示教育片均已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新闻中心/视频/警示教育栏目,网址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xwzx/Channel_21405.htm)。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本地区所有相关企业,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以多种形式全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请于7月底前将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汇总表(见附件)书面报送省安全监管局局监管三处(联系人及电话:张立,0371-65919801〈带传真〉)。

附件: 警示教育活动情况汇总表.doc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9日